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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村村民委员会选举日程安排
发布时间:2017-04-08 22:32:39
                                                新宁村村民委员会选举日程安排
                                                 ( 2017年 4月8日-6月20日)
阶段 日期 项目 内容和要求 负责人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 4月8


4月  9
—、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     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无记名投票推选,或将名额分配到村民小组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告)。 村党组织
二、制定方案    根据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日程安排。方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逐一表决通过,报街道备案审查后,向村民公告。 村民选举委员会
三、培训选举骨干     组织村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明确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街道、村民选举委员会
第二阶段:参选村民登记




 
4月  8


4月 9
一、宣传发动   1.公布选举日(公告);
  2.发出“致村民的一封信”,要求发至每家每
户、利用广播、标语、专栏、宣传车等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设立选举工作咨询点,专人负责,要求做到
有记录、有汇报、有答复。
村民选举委员会
二、参选
村民登记
   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应当将下列人员列入参选村民名单: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登记参加村(居)委员会选举的公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有下列情形的村民,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参选村民名单:1.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2.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3.本人书面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4.登记期间不在本村居住,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的。
村民选举委员会
三、公布
本届参选
村民名单
经登记的参选村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公告。接受村民投诉,必要时修正参选村民名单并造册、编号。 村民选举委员会
 第三阶段:推选村民代表、选举村民小组长 4月10日至4月19日  一、推选村民代表 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进行。 村民选举委员会
二、选举村民小组长 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进行。 村民选举委员会
第五阶段:投票选举




 
4月  29


5月  10
一、投票准备     准备票箱、设置会场等。 村民选举委员会
二、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     投票选举通过召开选举大会的方式,也可以通过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站的方式进行。可以进行一次投票,也可以分次投票;可以采取“下加计票法”。 村民选举委员会
三、新老班子工作交接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组成后的十日内,在街道办事处的监督下,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委员会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会议,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完成后,新班子成员向街道签订履职廉政承诺书,并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集体公布。 村民选举委员会
第六阶段:建章立制、立卷归档  
 
5月  10


5月  30
一、建立
健全村民
自治的各
项规章制度
修改、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及各项制度。 新一届村委会
5月  10


6月  20
二、建立
村民委员
会选举工
作档案
    将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表格等选举材进行收集整理,分类装订成册,按档案管理要求专柜保管。 新一届村委会
三、进行
选举工作
总结
  认真总结选举工作经验,写出书面总结材料报乡镇选举指导小组.接受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