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普宁全体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们:
值此新春佳节之际,首先祝大家新春大吉,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近期,我国多个省级行政区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我省于1月23日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市委、市政府也已及时作出防控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各项防控工作正科学有序、有条不紊地开展。
为配合各级党政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市民朋友的身体健康,普宁市疾控中心温馨提示您:
第一,从湖北返(抵)普宁或者与湖北来的朋友有过密切接触的,请如实记录好相关信息:返(抵)普的时间、车次(或车牌、航班号)、座位号;近期(抵达普宁后14日内)每日的大致活动范围和接触人员情况。离开湖北的14天内,请密切关注自己和同行人员或近期接触人员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积极配合相关医护人员对您进行访视和医学观察,并主动告知医务人员旅行史。
第二,如出现发热、干咳、胸闷气促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医院将派医务人员直接上门接诊。
1.就医时请您和陪同人员均需佩戴口罩,如无口罩请在咳嗽时用纸巾或袖子捂住口鼻,避免用手直接擦拭口水、鼻涕等分泌物。
2.到达医院后马上前往预检分诊台,告知医护人员自己的旅行经历和症状,并听从医护人员指引就诊。
3.主动配合相关医务人员采取调查、隔离和消毒等处置措施。
第三,请熟知并践行以下健康防护知识:
1.远离传染源:近期不去湖北和其他已知出现疫情的地区场所,避免近距离接触咳嗽、发热病人,尽量避免到医院探望病人。
2.尽量留在空气流通地方、场所活动,家居和室内工作场所要定期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注意个人卫生,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屈肘遮住口鼻,勤洗手。
4.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外出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时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每4小时更换一次,口罩不要随意丢弃。
5.不接触和食用野生动物,食物(尤其是肉和蛋类)要煮熟煮透。
6.增强免疫力,保证充足的睡眠,多喝水,勤锻炼。
7.身体出现不适请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如实告知医生自己在14天内的出行史。
8.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自觉遵医嘱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天两次测量体温。
9.请多关注国家卫生健康委、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有关疫情通报,遵循有关预防指引,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普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