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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民委员会通告
发布时间:2017-07-08 10:12:46
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民委员会通告
  【2017】1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努力打造环境优美的
村,根据市委、市政府、池尾街道相关卫生管理办法及全面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特制订《华市村卫生垃圾管理办法》,经村“两委”会审议通过,自2017年6月10日起,本办法正式生效。 
                                      华市村委会
                                2017年6月8日
           华市村卫生垃圾管理办法
 
  • 凡在本村范围内,任何个人、单位均须遵守本办法。
  • 村委会取消原来设立垃圾收集点。
  • 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环境卫生、包不乱堆
乱放乱搭、包绿化,自觉保持房前屋后清洁整洁。
 
  • 讲文明,讲卫生、爱护环境,不随地吐痰,禁止刮倒、乱丢、乱堆垃圾。
  • 各户应自觉将垃圾装在袋子,每天上午或下午的6时一一8时放到自家门口,待保洁人员清理、运走。(楼房住户需放到一楼的楼梯口处非生活垃圾,布碎,破家具等杂物收集转运可与包片环卫工人协商或拨打电话18680121418。)
  • 若当天保洁员没有及时清理、运载垃圾,可拨打环卫人员电话:18680121418,村保安队电话:2922117投诉。
  •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请大家共同遵守,建设美丽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