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商品住房一律不予确权登记
发布时间:2020-01-10 15:15:31
2019年12月31日,《广东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由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实施,其中明确提出,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但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一律不予确权登记。
登记范围
包括全省集体土地范围内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永久性存续的、结构完整的农村主要房屋;不包括简易房、棚房、农具房、圈舍、厕所等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予确权登记。
方案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