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0年度城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期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3 11:01:18
关于延长2020年度城多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费缴费期限的通知
考虑到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方式变化较大,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适应过渡。切实保障参保人权益,现将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期限延长至2020年1月20日。由于原推送至税务部门的应征数据缴费期已到期,系统已作废,在延长缴费期间,缴费人需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重新推送应征数据后再缴费。
特此通知
揭阳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