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吼村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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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0日为“民主议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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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议事日”与“党员议事日”合并进行,由党组织、村委会共同主持,参加对象:村干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居住本村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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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内容
1.村前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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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方面必须公开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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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收支、公益事业项目确定与实施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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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活动日中村民反映的未落实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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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议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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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议事前,先由村“两委”班子认真调研,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突出重点,选准议题,确定本次“民主议事日”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然后提前3天将议事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等事项通知议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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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时,先由村主要领导通报情况,然后组织议事对象讨论、表决,议事时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集思广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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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结束后,要组织专人对议事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及时召开村“两委”成员会议,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办理情况要通过广播、公开栏和会议等形式予以通报,进一步听取意见,直至大多数群众满意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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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议事日”活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花架子,不流于形式,对群众议事活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要求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由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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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议事决策主要是就村务范围内的工作,让村民向村委会反映意见、提出要求和建议,以及需要解决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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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干部要热情接待参加活动的村民,认真听取村民的建议和意见,耐心解答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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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村民反映的事项要及时认真妥善解决,不得推诿、敷衍、拖延,能马上答复或可以马上处理的,应当立即答复或处理;对反映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应向村民说明,做好解释工作,并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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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议事决策记录簿,对活动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参加活动者姓名、村民反映的问题以及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