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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1 17:59:34
各党(总)支部:
根据揭阳市委第三十九专项巡察组驻镇巡村专项巡察反
馈意见关于党费收缴问题和省、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现将
进一步加强我镇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 加强教育引导 , 提高思想认识
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是关系全面从严治党、严格遵守党
章党规的一件大事。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应当按期向党组织
交纳党费。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充分认识交纳党费是
做合格党员的起码条件,是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必须自觉、
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二 、 严格执行标准 , 健全收缴制度
(一)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
1.党费计算基数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
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
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1)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
贴补贴;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
津贴补贴;
(3)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
贴;
(4)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
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2.党费交纳标准
(1)在职人员: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
后)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含 5000 元)者,交纳 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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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以上至 10000 元(含 10000 元)者,交纳 1.5%;10000 元以
上者,交纳 2%。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
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
的按 0.5%交纳党费,5000 元以上的按 1%交纳党费。
(3)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 0.2 元—1 元。
(4)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
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在职人员标准交纳党费。
(5)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
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在职人员标
准交纳党费。
(6)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
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 0.2
元。
(7)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
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党费。
3.党费交纳规定
(1)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
党费。
(2)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
党费。
(3)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
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
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
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
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6 个月。
(5)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
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
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明确专人收缴管理党费。各党(总)支部必须确
定一名素质好、责任心强的支委同志负责党费收缴和管理工
作。所辖各党(总)支部党费收缴管理人员要登记造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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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明确责任。人员调整时,必须由各党组织书记牵头,及时
办好移交手续。
(三)建立专帐,完善收缴手续。要规范党费的收据管
理,党费要使用专帐管理,做到帐款相符,帐据相符。任何
党(总)支部或个人不得挪用、截留党费,否则,将追究有
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及时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应由本人主动按月
交纳,一般不得由他人代交,不得累交、欠交;各党(总)
支部应按月足额向党员收取党费,并做到每季度向党委党费
户头上缴一次党费。各党(总)支部向党委交纳党费时,必
须携带农业银行缴款单和《党费收缴情况登记表》(附表 1),
核对交清后,由党委收缴人在登记册上签字,并开具党费收
据。
账号 : 44147801040004702
户名 : 中国共产党普宁市里湖镇委员会
中国农业银行- - 普宁里湖支行
三 、 规范管理行为 , 强化督促检查
各党(总)支部要增强党费收缴管理的透明度,收缴管
理情况要在党务公开栏公示。为切实加强对党费收缴工作的
督促,镇党委将每半年对党(总)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一
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党(总)支部要严肃党费
收缴纪律,对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
正;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
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
不得超过 3 个月。对长期拖延,不能按时上交党费的党组织
提出严肃批评,督促其立即补交;对少交党费的党员和党组
织,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补交。对违反党费收缴规
定的个人和组织,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
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中共里湖镇委
2019年 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