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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镇后山村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12-01 15:35:00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4、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5、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6省、市、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7、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通过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村内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职务的村,本人经手的各项开支应由村两委集体审核签名才能报销。

、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出纳员要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月底向报账员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2、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3、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4、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现金管理制度

1、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2、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1000元。

3、不准将村内集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村出纳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

5、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内容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 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村务监督制度

1、村务监督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村务监督的原则,村务监督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村务监督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由村报账员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进行次财务收支公布,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村政大门前,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票据管理制度

1、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镇财政所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2、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

3、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普宁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否则拒付。

4、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人印章及村委会公章,到镇财政所开具收款收据。

5、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