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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只转不征”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12 17:03:51

 

 

 

关于申请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只转不征”的说明

 

为妥善解决村民住房需求,大坝镇陂乌经济联合社申请将位于陂乌村学校后门口岭片的集体农用地0.5783公顷(其中园地0.572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该村集体建设用地0.0058公顷,用于村民住宅用地。上述集体土地共涉及农业人口360人。用地报批前,大坝镇陂乌经济联合社已按规定将申请宅基地的村民名单张榜公布,且公布期满无异议,经核实,提出申请的村民均符合“一户一宅”条件。上述用地经依法批准后,拟安排宅基地61户,符合“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每户面积80平方米,亦符合我省规定标准。

专此说明。

 

 

 

大坝镇人民政府   

20199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