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村村规民约
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文明卫生新农村,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条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第二条 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坚决杜绝一切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撒泼骂街行为。
第三条 严禁以发传单的方式侮辱、诽谤他人。严禁利用网络等平台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第四条 实施基层社会治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条 严禁偷盗、敲诈、哄抢、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严禁黄、赌、毒。
第六条 维护社会安全。严禁在户内、村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第七条 讲究公共卫生,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开展创文、创卫,做好村居环境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为建设美丽新农村而共同努力。
第八条 打好脱贫攻坚战,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第九条 加强领导,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
第十条 严禁封建迷信,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
第十一条 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积极参加各项“孝老敬亲”活动。
第十二条 维护和保障好老年人、妇女、儿童、特殊困难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子女要主动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加文体娱乐活动,关心妇女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的生活、健康成长。
第十三条 严禁私自砍伐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搞好自家房屋周边环境卫生。
第十四条 讲文明,树新风,懂礼貌,献爱心,乐助人,济贫困,爱集体,惜公物,讲卫生,护环境,尚科学,除迷信, 遵法纪,守规则,扬正气,严自律,衣得体,品貌端,惜生命,身心安。
第十五条 大力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积极提供扫黑除恶的线索。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势力。不参加邪教组织。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
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