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阳镇水吼村村规民约
(2021年3月20日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为了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祥和新农村,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制定以下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保护农田水电和自来水等设施,未经村委会批准,强行私自接用自来水和农田水电的,村委会有权组织人力给予拆除,相应的费用由违约者负责,还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村民在建筑或生产生活过程中,无意损坏的,有关维修费用由损坏者负责;故意损坏的,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偷窃农田作物的,除按市价赔偿外,并按被盗作物市价的1—10倍交纳违约金;未成年人盗窃的,由其家长代赔代交;入室盗窃村民、集体财物的、收受购买赃物的,除追回赃物外,从重处罚。以上行为构成犯罪者,移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法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杜绝野外生火,防止森林火灾,违者处罚2000—2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事由红白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强化殡葬改革,根据丧事简办,尸体一律实行火化,禁止土葬,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4、禁止餐饮浪费。
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做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六、人居环境整治
1、积极开展农村厕所改造。
2、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
3、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4、严禁乱倒垃圾、建筑废料、家具废弃物等杂物,违者重罚。
七、村庄风貌提升
1、切实整治违章建筑,加快农村危房改造。
2、持续推进“散乱污”专项整治工作。
3、加快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
4、深入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
八、村庄规划
1、村民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未经村委会和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未批先建。违反审批规定或损害四邻利益,村委会或上级有关部门可给予强制拆除。新建房必须尊重本村自然风貌,符合新建房标准要求。
2、村民自觉保护耕地资源,支持全村土地有计划流转征用。村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必须服从村里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在人口地及承包地开挖、取土乱建乱种乱养等。
九、村庄道路管护
1、禁止村民侵占村庄干道搭建房屋、围墙、堆放生产生活物资、种植经济林果,自觉养路、护路,保障村庄道路畅通。
2、不在道路绿化带内及花坛内乱种蔬菜等。
十、附则
1、本村规民约由本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对成绩突出者给予评选先进个人,并颁发奖章、奖状。
3、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水吼村村民委员会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