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10-14 10:49:52
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党员活动室是党组织进行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反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阵地。为强化党员活动室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党支部书记为党员活动室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党员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要登记造册,指派专人进
行管理。
三、党员活动室必须定期向全体党员开放,如有临时
活动,须征得书记同意后方可使用。
四、党员活动室所配备的各种物品,应妥善保管使
用,不得随意外借,如损坏、丢失要按价赔偿。
五、室内报刊、杂志阅后请放回原处,未经同意不得
携带,借阅书刊需要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六、党员活动室使用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使用以后要及时清理打扫,保持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干净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