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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10-14 10:49:52

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党员活动室是党组织进行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反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阵地。为强化党员活动室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党支部书记为党员活动室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党员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要登记造册,指派专人进

行管理。

    三、党员活动室必须定期向全体党员开放,如有临时

活动,须征得书记同意后方可使用。

    四、党员活动室所配备的各种物品,应妥善保管使

用,不得随意外借,如损坏、丢失要按价赔偿。

    五、室内报刊、杂志阅后请放回原处,未经同意不得

携带,借阅书刊需要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六、党员活动室使用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使用以后要及时清理打扫,保持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干净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