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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2017-06-30 10:07:26
 和美村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
管理制度汇编
 
 
 
 
 
二〇一七年五月修订

目  录
1、和美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2、和美村书记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2、和美村主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3、和美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4、和美村安全员工作职责
5、和美村消防员工作职责
6、和美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7、和美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8、和美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9、和美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10、和美村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11、和美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和美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本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项工作。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村主任为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三、每月应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会议,分析、布置、督查、检查本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经费,制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年度与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向街道上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四、积极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
五、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切实开展好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水平。
六、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实行分类管理,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
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并及时上报。
八、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上级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和美村书记安全生产、消防安全
工作职责
一、认真组织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同时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方针、法律和法规起保证、监督作用;
二、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到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三、发挥党组织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中的监督保障作用,参加研究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村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先进经验,在双文明评比和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时,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五、支持街道办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六、发生死亡人或致三人以上受伤事故时,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调查处理。

和美村主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
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村重要议事日程。
二、村主任是管辖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根据本村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严格执行街道下达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目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五、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配合实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长效管理考评工作。
六、定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危险源(点)的监控责任和监控措施。
七、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管辖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按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及“三同时”工作。
八、管辖范围内发生重伤以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事故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立即上报街道和上级主管部门,并协助组织救援和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九、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月”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活动,做到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运用广播、板报等形式,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科普教育,普及安全知识。

和美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熟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要求,掌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业务知识。
二、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要求,经常分析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按计划和要求开展企业日常安全检查活动,加强对本辖区内危险源(点)的监控与管理。
三、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积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发现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实行跟踪督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者重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四、指导和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强化职工岗前培训,确保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投入。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长效管理考评、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救援知识的普及等工作,并如实、及时地做好记录。
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做好上级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事故及时赶赴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按规定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七、按时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及时上报有关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本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台账记录。

和美村安全员工作职责
一、村安全员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在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街道安全办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三、监督检查本辖区内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整改事故隐患。
四、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应跟踪督查,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对屡教不改或无法整改的企业,应及时提请街道安全办依法查处。
五、定期参加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本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提出和解决本村安全生产各种难点热点问题,原则上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得少于4次,并记录在册。
六、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工作,督促企业逐级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并按照责任制备案制度的要求,上报街道安全办备案。
七、积极推进村级应急求援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有效的适时演练,切实提高村民与企业员工自我保护和自我救援能力。
八、认真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配合工作。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和美村消防员工作职责
(一)定期深入责任区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设施和条件,节假日和火灾多发季节要组织队员值班、巡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大力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协助本辖区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督促本辖区村民共同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对各类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予以劝阻和制止;
(四)定期向主管领导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汇报消防工作,如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能处理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五)定期组织灭火训练,掌握消防技能,对本辖区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并督促做好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能够正常使用;
(六)积极扑救本辖区内发生的火灾,援助扑救邻近地区发生的火灾,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调查火灾事故。
七、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和美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如工作需要或紧急任务,应及时召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题会议。
二、会议由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参会人员由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辖区内重点骨干企业专(兼)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参加。
三、会议主题主要应包括:
1.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
3.听取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4.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与任务;
5.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四、会议可以采取工作例会、专题会、协调会、座谈会以及参观学习等形式,达到统一认识、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
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明确专人对会议精神进行落实。
和美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培训制度
一、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员要定期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活动,利用一些典型事故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
三、利用墙报、专栏、广播等载体和各种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意识。
四、督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五、协助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六、每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辖区范围村(居)民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专题教育活动。

和美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和易造成事故的危险源(点)加强监管和落实整改。
二、生产经营单位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点),应立即向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必要时应报请上级监管部门对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点)进行辨识、评估、建档备案、管理。
三、对本辖区内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应包括:
1、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点),掌握其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危险程度;
2、督促制定整改方案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和责任,按期整改到位;
3、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编制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4、掌握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点)的动态变化,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对有可能构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点)的单位(部位)及时上报。
四、对被上级部门确定为重大隐患整改或挂牌督办的单位实施重点跟踪,落实重点监控责任和措施。
五、每月向街道安全办汇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和美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一、奖惩对象为本村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人员。
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奖惩由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审,并提出奖惩意见。
三、奖励的条件: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中成绩显著的;2、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3、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表现突出的;4、运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预测预防事故,取得明显成果的;5、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对有以上表现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将给予奖励,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奖励每年实行一次。
四、惩罚的条件:
1、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不重视,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2、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
3、对街道级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分数有较大影响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将给予批评或全村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当年度评先的资格。

和美村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一、建立以村干部、安全员、兼职消防队员或民兵小分队的应急处置队伍。
二、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事故,村主要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情况立即召集应急处置队伍,迅速出动,开展救援,疏散事故现场所有无关人员,防止事态的扩大。
三、接到事故报告后,村主要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向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
四、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6、事故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续报。
五、事故现场及相关的证据应当妥善保护,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
六、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和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村应急处置队伍应该积极配合、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指挥,协助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配合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和美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有效的防范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政策、法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专题工作会议。由村主任或分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辖区内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应当由专人负责,认真落实。
二、实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自的责任。
三、对辖区内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重点检查。
四、村应认真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五、认真开展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
六、辖区发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事故,村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七、村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对本辖区发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事故防范不力,造成严重果的,依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责任追究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