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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发布时间:2017-06-29 10:55:55
普农地确权办﹝2017﹞1号
 
 
普宁市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揭阳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市须在2017年9月底前完成承包地实测工作。为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我市对《普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普农【2015】60号)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委、揭阳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农村改革,稳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进一步巩固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推进建立权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推动农村土地规范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二、总体安排
 我市将在2017年5月底前完成试点村的颁证工作;各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乡镇)要在2017年5月底前再完成2-3个村的实测任务,并在2017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承包地实测和30%承包地面积颁证工作,2017年12月底前实现颁证率达到75%以上,2018年6月底前完成剩下任务,并通过揭阳市、省的检查验收。
三、基本原则
(一)保持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对原承包关系的规范和完善,要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到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地块面积相对不变;实际承包面积与原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不一致的,要根据本集体确权登记颁证方案确权;属于原承包地块四至范围内的,原则上应确权给原承包农户;未经本集体成员协商同意,不得将承包方多出的承包面积转为其他方式承包并收取承包费。通过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明确承包关系,明确承包期限至2029年12月31日。不能借机违法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地,更不能推倒重来、打乱重分。对个别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经联社(以下统称“村”)部分群众要求调地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慎重把握,妥善处理。对于确因自然灾害毁损等原因,需要个别调整的,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调整后再予确权。要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不利于农村健康发展、和谐稳定的纠纷。
(二)先易后难,稳妥推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必须稳妥推进,把质量放在首位,不能因方法简单、工作粗糙或违规操作而引发群众性的矛盾或事件,开展工作要先易后难,权属清楚的先确权登记颁证,不清楚的明晰产权后再确权登记颁证,有纠纷的要做到先调处,后确权登记颁证。
(三)依法依规,有序规范操作。
 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和省农业厅《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操作规范(修订版)》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省确权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检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农函[2017]216号)规定程序,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组织好自查和验收准备工作。
(四)民主协商,阳光透明。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充分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工作方案、工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协商讨论决定,不得强行搞“一刀切”,更不能简单处置。务必要做到内容、程序、方法和结果“四公开”,切实保障农民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等表格材料要经过农户签字认可。对外出农户要及时通知到户到人。鼓励各地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农户互换并地,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
(五)坚持以确权确地为主。
    根据揭阳市确权工作方案,原则上以确权确地到户为主,对耕地面积特别少、城镇化程度高的地区,可以采取确份额的方式确权到户,土地继续由集体统筹经营,农民按份额获取相应土地收益,但需通过村民会议表决同意;也可通过转成建设用地、征地国有等方式调整后再进行确权。确权过程中要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做好政策宣传和承包农户思想工作,实行民主协商、村民决议,对群众认可无异议的,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六)各司其责,形成合力。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行“市负总责,乡镇为责任主体,村为实施主体”的工作机制。市级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各乡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督促落实,协调市直各有关单位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各乡镇根据具体工作方案,负责指导、支持村开展具体实施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督导和考核验收。
四、工作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
1、制定方案。各乡镇要按照上级和市的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各村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表决通过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后再具体实施。
2、宣传动员。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动员活动。同时,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政策等宣传到户到人,让各级干部、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开展确权登记颁证的重要性。根据工作需要,市将适时召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会议,各乡镇也要及时召开村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再动员会议。
3、开展培训。各乡镇要抽调熟悉农村工作,了解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干部,深入村帮助指导,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
1、收集资料,制作底图。收集确权登记颁证范围内的二轮土地承包台账、户籍资料等。具体内容包括:二轮土地承包的原始资料、村民户口本、户主身份证、1:2000数字正射影像数据、地类调查等资料,并填写摸底调查表。以1:2000数字正射影像数据作为调查地块、获取电子图斑的基础数据,以图形纹理的形式勾绘农户承包地的权属边界,开展内业数据处理工作,制作调查工作底图,并分割地类图斑到户。同时,打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调查表等。
2、入户权属调查,核实登记资料。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由村实施小组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应通过当事人协商和镇村调解的方式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采取诉讼途径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具有普遍性问题的,各乡镇要提出解决矛盾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及时上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外业调查,指界确认。由村干部、村实施小组和专业技术人员一起到实地,由农户指认地块边界,实地确认每块承包地的权利人(户主)。专业技术人员结合遥感影像调绘法,在调查工作底图上绘制地块边界,并标注姓名和地类,形成外业调查成果图(如工作底图上有遗漏,则需进行现场描绘)。再按照编码规则编号,形成有地类、承包地块编号、地块面积等空间信息和地块属性数据的草图。在影像外业调查过程中,需要土地权利人进行指界确认,确定无异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盖章。
4、导入数据,绘制图表。对前期调查收集的数据资料或制作的图件进行检查后,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将调查摸底和影像外业调查获取的数据和档案资料录入电脑,通过现代计算机技术、地理信息技术和数据库技术等手段进行处理,制作地块分布图(确认图)、农村承包地块空间方位示意图等图件资料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登记薄、合同等图表资料。
5、公示确认,建立登记簿。由村实施小组审核承包地地籍草图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初始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进行再核实、再修正,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经过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在有关资料上签字按印确认。
6、汇总上报,颁发证书和归档立卷。登记工作完成后,村汇总本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草图、表册以及户数、人数、地块数、面积等确权资料,连同村与承包户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并上报乡镇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农户颁发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并加盖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同时,对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确权登记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账簿、图表、影像等资料归档立卷,做到权属清楚、权益明确、合同规范、权证齐全、档案完备。
7.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利用确权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材料,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管理。
(三)验收和总结经验阶段。
各乡镇对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经营权证书发放工作进行自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乡镇进行检查初验。各乡镇要对此项工作进行回顾,梳理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确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重点工作
目前我市进展偏慢,距离上级的要求差距非常大,当务之急是加快进度,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拿出措施,细化工作目标,明确期限,实实在在地推进确权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全力推进土地确权工作。
揭阳市委已把土地确权工作纳入了县(市、区)党委书记向市委作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内容,各乡镇要明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拿出非常规的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力推进确权工作。市将以最严格的问责倒逼机制抓落实,乡镇、村要逐级签订土地确权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把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作为各级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无法完成工作任务或造成矛盾纠纷激化的干部,实行严厉问责。
(二)要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目前各村已基本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可能存在村级确权工作人员调换的现象,各乡镇可在市确权办对各乡镇确权工作人员再培训后举办村级培训班。各乡镇要认真组织村级干部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水平,使他们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自觉、工作到位,形成一支熟悉政策、掌握规程、精通业务的工作队伍,需要时可以邀请确权办同志或中介测绘公司的技术人员去授课。
市委宣传部门将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确权工作。各乡镇要紧紧围绕依靠群众原则,着重宣传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基本政策,宣传确权登记颁证的好处与工作要求,打消群众顾虑,调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及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全面推进这项工作创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一定要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印发《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告示等方式,广泛宣传确权工作,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的、意义、好处,让农民群众的思想从“要我确权”向“我要确权”转变。
(三)完善实施方案,加快实测进度。
各乡镇要根据省、揭阳市、我市确权任务目标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修改完善好本地区实施方案,并于5月22日前以文件形式报市确权办。
确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迅速召开会议,布置相关工作,务必要在今年5月底完成所有村的摸底调查工作,并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对基础较好的村抓紧进行外业指界。同时,各乡镇、各村一定要认真组织好公示审核和农户签字确认环节,确保确权数据真实准确。
(四)要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稳妥推进。
我市人地矛盾突出,经营情况复杂,在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各种矛盾有可能集中爆发,各乡镇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排查农村土地历史遗留问题,清查土地承包档案,帮助各村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要坚持“先易后难、分类排队、稳妥推进”的工作原则,因地制宜采取确权确地、确权确份额等方式,将权属清楚的先确权登记,有纠纷的要先积极调处。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充分依靠农民群众,尊重历史,尊重民意,避免因方法简单、工作粗糙或违规操作而引发群体性矛盾或事件。
(五)要落实领导包干责任制。
各乡镇、各部门要级级传导压力,不能停留在会议上,更不能推诿观望,为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市将与各乡镇签订责任书。同时乡镇领导要包村督促,层层包干负责,直至完成各项任务。
(六)要把好归档关。
要严格按照省农业厅和省档案局关于确权档案资料管理的要求,将档案管理和确权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市档案局将举办有针对性的培训,各级工作人员务必要认真学习,并及时做好资料的分类归档和分级存放管理工作,保障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七)全程监控,严把“质量关”。
土地确权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不能只管进度,不讲质量,各乡镇要严格遵照《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操作规范》(修订版),循序渐进,该走的程序一步不少,该做的环节一个不漏,该有的证据一份不缺。务必要严格按照省的验收要求,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政策执行出现偏差,守住质量关口,真正做到给农民群众“确实权,颁铁证,不留后遗症”,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已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信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市委农办)、林业局、畜牧水产局、法制局、档案局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党政要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土地确权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村要成立由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或村公益理事会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本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二)明确职责,强化协调。
市农业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积极主动做好指导、督促、检查、验收等工作;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免费提供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和经省级验收合格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成果,负责统筹组织实施1:2000正射影像图制作,指导处理有关土地权属的矛盾纠纷;市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专项经费;市法制部门要重点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市档案部门负责指导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市农村工作部门要认真研究有关政策;市宣传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宣传发动;市监察部门负责对工作中涉及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综治信访维稳部门负责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三)强化督查。
揭阳市委把土地确权工作情况纳入年底县(市、区)党委书记向市委作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内容,各乡镇在年底前颁证率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党委书记(党工委书记)要实行问责(停职)处理。市里3个督查组,将继续强化督促检查力度,必要时市领导也将带领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督查组到各乡镇进行督查。确权办将按上级要求建立工作周报、月报制,每月开展一次跟踪检查,每月编发一期进度通报,晒一晒、比一比各乡镇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将进度呈报市确权领导小组。督查组将不定期督导,一旦有发现敷衍了事、损害农民利益、工作滞后的单位或个人要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将对相应乡镇领导进行问责。
(四)落实工作费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市、乡镇财政部门要确保工作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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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