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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寮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4-16 15:59:56

为提高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构建一个卫生、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经村委会研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制定如下约定。

一、本村内所有居住者对本村的环境卫生负有监督、保洁责任严禁在大街小巷、门前屋后等公共区域堆放垃圾杂物、废料乱倒污水。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由村委会或卫生监督员现场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清扫干净第二次罚款30元强制其清理干净并给予书面警告三次以上每次罚款50元并书面写检查公示

二、本村内所有居住者要严格遵守垃圾定点处理制度各家各户的垃圾应按时倒入指定位置不准乱丢、乱倒、乱堆、乱放。违者每次罚款10元并负责清理干净。

三、建筑用的砂、石、灰等各种材料如需要在路边堆放的要做到不影响交通加强材料管理经常打扫施工完毕及时处理运走。如造成污染者罚款50元。

四、村内不准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乱拉标语、广告等违者罚款30元并负责清理干净。

五、村内无污水横流、沟渠无源浮物、做到水清渠净禁止在沟渠、水源内倾倒垃圾、污水、杂物违者每次罚款20元并责令其清扫于净。

六、充分发挥村内的标语、专栏、板报等宣传阵地宣传卫生常识、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传染病的防治等知识普及与健康相关知识。

 

咸寮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