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管理,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考勤制度
1、服务中心考勤签到。除节假日外,每周实行五天工作日制,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
2、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岗,不准闲聊,不准利用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3、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因事需要离开岗位的,应预先填写请假条,并经服务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开,请假期满要销假,无故超假或不及时销假者,按缺勤处理。
二、学习管理制度
4、坚持集中学习和平时学习相结合,每月组织集体学习1次,学习时间一般确定为每月15号。
5、集体学习由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组织,其他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参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内容重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农的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各类业务知识。
6、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除参加集体学习外,要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自学,不断拓宽知识视野。
三、项目办理制度
7、实行首问告知制。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介绍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和注意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及时给予受理,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热情引导至对应的办事岗位办理。
8、受理的事项需要调查核实的,必须安排专人进行调查;需进行公示的,要通过党务村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9、办理结束后要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服务信息,并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工作。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材料的,应电话答复不予受理的原因。
四、档案管理制度
10、窗口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由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档,再交由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11、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档案资料及时编目,并对档案资料的存放、查阅、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做到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12、归档的案卷必须材料齐全、内容完整、排列有序,无污损,无残缺。
13、档案室内要做好防潮、防蛀、防火、防盗等工作,要定期进行清卷扫除,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1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查阅档案需经服务中心主任同意方可查阅。
15、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法规,严禁将涉及服务对象隐私的资料或本中心涉密资料、信息向无关人员透露。
五、财物与保卫管理制度
16、办公用品使用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不得私自将办公用品带离中心或挪为私用。
17、爱护办公设备,避免浪费办公耗材,下班时应及时关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照明等电器设备,并检查门窗是否关好。
18、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重要资料或贵重物品须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以防失窃。
19、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对各种突发事件或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应采取制止措施,必要时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六、监督管理制度
20、服务中心要设立居民意见箱,认真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举报,并接受社会监督。
21、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影响中心管理秩序和效率,损害办理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
2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