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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麒麟镇径水至径水林厝窑村道水泥化续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4 14:45:36
                                      普宁市麒麟镇径水至径水林厝窑村道水泥化续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径水至径水林厝窑村道水泥化续建工程,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项目招标业主为普宁市麒麟镇径水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村集体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麒麟镇径水村村内。
2、建设规模:项目计划投资97.03万元,包括道路平整场地、路基建设、填方等设施。
3、计划工期: 6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道路平整场地、路基建设、填方等设施。详细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根据粤建市[2011]218号文件规定,广东省内施企业拟派小型项目负责人或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四、相关文件的获取
1、招标申请人于2017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正,持本条第2款要求的资料到普宁市麒麟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领取相关招标资料。
2、招标申请人领取相关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任本工程的小型项目负责人或建造师注册证,及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复印件;
被授权投标人应为报名企业的职工。
 3、投标资料应用A4纸进行复印,提供原件备查,所有文件每页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招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普宁市麒麟镇径水村村民委员会帐户预交¥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为招标保证金,普宁市麒麟镇径水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上午9时至9时30分,地点为普宁市麒麟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不退还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普宁市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麒麟镇      代理机构:普宁市麒麟镇农村
径水村村民委员会               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 人: 赖先生
电话:13543972759             电话:0663-2531226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