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美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9-18 16:14:39
冷美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公示
根据上级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部署和《冷美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本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了清产核资,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情况如下:
(1)资源性资产:集体土地(未承包到户) 0 亩,其中耕地 0 亩,建设用地 0 亩。
(2)用于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 2343360元.
(3)经营性资产总额 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货币资金 0 万元,应收款项 0 万元,负债总额 0 万元。
(详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
公示期: 2018 年 9 月 18 日——2018 年 9 月 25 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告的清产核资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产权改革工作实施小组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按公告内容予以确认。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
日期:2018年9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