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政府部门、企业、个人。
2.1.《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
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二、设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三、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普宁市教育局,分为二级,分别为地市级、区(县)级。
1.权责划分(市):
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学、缓学申请
2.权责划分(县):
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学、缓学申请
四、许可条件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予以审批: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2)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4)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
五、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的形式为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申请审批表加盖的公章须与其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材料名称 |
要求 |
原件 份数(份/套) |
复印件 份数(份/套) |
纸质/电子版 |
申请书 |
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
1 |
3 |
纸质 |
举办者资格证明 |
举办者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举办者为公民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书原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联合办学的,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及公证书 |
1 |
3 |
纸质 |
资产证明 |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以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包括学校用地、校舍、设备产权证明和举办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租赁校舍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和公证书、已付租金凭证及校舍符合学校消防安全要求证明)。 |
1 |
3 |
纸质 |
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
无 |
1 |
3 |
纸质 |
有关证件证明 |
学校(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含校[园]长上岗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 |
1 |
3 |
纸质 |
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
消防部门出具的办学场所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
1 |
3 |
纸质 |
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 |
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的,每个单位或个人都必须填写《申请办学法人单位情况表》或《申请办学个人情况表》 |
1 |
3 |
纸质 |
六、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0工作日。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90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90个工作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承诺办理时限:45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七、许可收费
不收费
八、许可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九、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名称: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窗口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
窗口电话:0663-2489998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许可进程查询。咨询和查询的相关信息见网址:无,可电话查询(0663-2489998)或窗口查询。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相关信息见网址:http://www.pnbs.gov.cn/,可电话投诉(0663-12345)或窗口投诉。
3.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部门名称:普宁市法制局(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46号市党政办公大楼北区主楼5楼;电话:0663-2228090;网址:无。
行政诉讼:部门名称: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地址:揭阳市榕城区天福路东凤港村前;电话:0663-8691570;网址:http://www.jyrcf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