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村级组织运作 >>经济组织运作 >>三资管理 返回列表
2017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基本知识
发布时间:2016-12-27 14:46:20
                 2017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基本知识
 
  •  农村集体“三资”的概念
(一)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二)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
(三)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依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 

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目标任务  
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强服务,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原则
 (一)是坚持“四权”不变的原则。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截留和挪用农村集体“三资”,维护村集体和村民涉及“三资”的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保障村民以及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集体“三资”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反映权和监督权。
(三)是坚持公开的原则。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公开原则,及时将村集体“三资”的使用和收益向全体村民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必须实行招投标或公开竞价。(四)是坚持成员受益的原则。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成员受益原则,通过完善收益分配制度,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

五、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会计核算及时规范,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非生产性开支限额管理、资金申请审批等制度,强化对村集体资金的监管。
(二)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重点是资产资源管理内部控制、资产资源清查登记备案、资产资源评估、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招投标、资产资源经济合同监管等制度,强化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监管。

六、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构  县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行政村成立村务监事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

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三资”监管机构,广泛宣传发动。
(二)清理整顿阶段。主要任务是各村清查摸底,整改发现问题,张榜清查结果,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办公室审核清查结果,并建立资金、资产、资源台帐;公共资源交易站、财务核算中心、经济合同审核中心正常开展工作。
(三)建章立制阶段。主要任务是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制度,构筑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