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村级组织运作 >>自治组织运作 >>村(居)务公开 返回列表
关于印发《南径镇加强窗口服务行业
发布时间:2017-06-27 18:37:30
 

各村(居)党(总)支部、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南径镇加强窗口服务行业志愿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径镇委

                                南径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9日

 

 

抄送:镇委委员、副镇长,黄少芬主席,巫文强同志

南径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印发

 

 

南径镇加强窗口服务行业志愿服务工作方案

 

     为推动我镇文明创建纵深开展,再掀创文行动新高潮,根据《关于印发<南径镇加强窗口服务行业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市文明办[2017]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加强窗口行业志愿服务工作,规范服务程序,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营造公平诚信环境,整体提升窗口行业文明程度。

二、参与范围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三、工作内容

   1、建立志愿服务队伍。根据行业工作的实际,组建窗口志愿服务队伍,健全志愿服务组织机构。所有志愿者统一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即“i志愿”系统(www.gdzyz.cn)上进行注册,并充分利用该平台,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及时发布活动信息。

   2、设立志愿服务工作台。在服务窗口显著位置设立专门志愿服务工作台,安排专兼职志愿工作者,开展志愿服务咨询、登记等服务。

   3、打造志愿服务标识文化。窗口专兼职志愿者要统一着装,佩戴绶带、袖标等志愿服务标识,4月25前完成本行业志愿服务标识文化打造工作。绶带字样为“×××行业志愿者”,袖标统一做成红色,印上“志愿者”字样。

   4、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一是开展微笑服务,介绍服务流程,引导顾客到指定地点接受服务。二是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倡导使用文明用语,指导有序排队,耐心讲解、劝导等。三是争创志愿服务标兵,通过“三亮”(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三比”(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三评”(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评选出本窗口志愿服务标兵。四是争创志愿服务品牌,广泛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活动,努力打造志愿服务品牌。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服务窗口的检查指导,确保活动富有成效。

   2、强化监督,确保实效。镇文明创建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督查问责组将把本次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督查问责范围,对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迟缓、敷衍塞责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影响创文活动开展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