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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厝寮村江景小区铺面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2 09:15:19

赵厝寮村江景小区铺面招标公告

 

经村“两委”会议讨论同意,并提请村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同意将坐落于流沙西街道赵厝寮村“江景”小区四周1-2层铺面,面向社会公开出租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单位: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赵厝寮村民委员会

二、出租铺面基本情况:此次招标租赁铺面位于流沙西街道赵厝寮村“江景”小区四周楼下一至二层铺面,一共 3间,(注原有图纸编号,平方数面积)编号5号、6号、(31-32)号 ,总面积 1099.33 平方米,根据现状进行招租。

三、起租日期和铺面租赁期限:此次招标铺面租赁期为  年,按村协议:三年期满届时全部重新招标。

四、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

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投标方式:

1、本次投标的起标价,江景铺面每单位(按原图纸编排序号,一个序号为一单位,图纸附后),每平方米每月起标租金为 19 (税金租者自负)出价最高者为中标者。江景小区因铺面面积不同,按标租定价后才算定租金总款数。

2、投标者必须在报名时向招标单位交纳招标保证金。每单位150平方米  1  万元,151--200平方米的交   2  万元,201平方米以上的交  3  万元(以汇款方式,账号在报名时提供)方有资格参加竞标。未中标者保证金三天内退还。投标方撤销报名或中标后未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的,投标保证金被扣缴,不予退还。

3、中标者在中标之日将履约保证金       万元,每一年将租金一次性交纳到出租人账户。中标者在中标之日若不能将履约保证金、租金一次性交到出租人账号,将被视为中标者自动放弃,届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所租铺面由本村自行处理。

六、投标者须知

1、租金采取每1年支付一次的方式。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按中标价支付第一年度租金,并同时缴纳履约按金      万元。没按时上交者,视作自动退出放弃。否则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2、租赁的铺面只能作经营商品、公司、办公使用。中标者有另外装修时不得改变铺面的墙体结构,不得开后墙门不得用于兴办企业或者车间。本次不招租娱乐、游艺及易燃、易爆、餐饮等行业对象。

3、禁止中标者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有严重异味等危险品带入租处,或实施其它有害于铺面安全,影响周围村民日常生活起居、影响学校正常上课的行为。尤为应注意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否则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承租方应依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利用铺面从事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其他的违法行为。应及时交纳各种费用,包括水电费、物业费以及其他规费。承租方如有意拖欠各种费用、屡推不还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除追收应交款数外,并处以百分之五额外的罚款。

5、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交回铺面时,必须保证铺面设施正常使用,并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履约金。

6、招标铺面出租权及产权均属于赵厝寮村民委员会,中标者中标后应根据中标铺面与出租单位签证铺面租赁合同,并接受、认同租方合同各项条款(见附件)《铺面租赁合同》。

七、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报名者,自20196 21日起,每天上午9--11时,下午14--16时,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或营业执照等。到赵厝寮村二楼便民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62716时。逾期报名或者未在指定地点报名,招标单位概不受理。

八、竞标时间及地点:

竞标时间2019628日下午3

 

地点: 赵厝寮村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李文生  13927086668

 

赵厝寮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