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占陇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
发布时间:2017-06-27 15:39:39
关于印发占陇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占陇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占陇镇委
占陇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9日
抄送:镇委委员、镇人大主席、副镇长。
占陇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印发
(共印75份)
占陇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揭阳市和普宁市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镇委、镇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2017年5月底,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全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清垃圾、治污水、上设施、建机制”,着力解决垃圾、污水和溪河污染等社会关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速推进全域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确保行动顺利,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揭阳市委市政府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污染、乱搭乱建等突出问题,“由点、到面、及片”全域推进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促使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实现根本改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以各行政村为责任主体,以20户以上自然村为基本单元,以村民居住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宜居”为目标,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发动群众,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扭转农村“脏、乱、差”落后面貌。到2017年5月底,全镇农村积存垃圾得到全面清理,生活污水和溪河、黑臭水体治理初见成效,确保全镇9个以上的自然村达到“清垃圾、治污水、上设施、建机制”的初步目标(详见附件1)。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压实责任,持续发力、强力推进,确保到2017年底前22个以上自然村完成整治,达到省“三清、三拆、三建”的基本要求,到2018年完成80%以上,2020年全面完成的自然村综合整治任务(详见附件2)。
三、主要任务
全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从现在起至2017年5月底,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7年4月1日—8日)。4月8日前各村要对人居环境全域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村要组织专门工作队伍,对本辖区农村人居环境现状进行全面摸底,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逐一建档立卡,实行精准管理(详见附件4);要认真谋划、做好工作安排,对照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分解表,按连片联动整治的原则,明确2017年5月底及其他各阶段应完成的整治任务。
第二阶段:强力攻坚(2017年3月13日—5月20日)。各村各单位要集中行政力量和资源,由点到面、由标到本,对农村垃圾污染、生活污水、畜禽污染和乱搭乱建现象,进行重点攻坚。市和镇将组织督导组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推进工作落实。
1. 全面清理农村历史积存垃圾、杂草杂物,不留卫生死角;完善村规民约,落实“门前三包”,健全专职保洁队伍,确保村庄干净整洁。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有机易腐垃圾就地消化处理;进一步完善村庄垃圾桶、收集点等环境卫生设施,推广梅塘镇安仁村建设“无害化小型焚烧设施”就地处理生活垃圾的经验做法,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2. 推广揭东区玉湖镇新寮村“雨污分流+无动力厌氧+人工湿地”就地处理生活污水的做法,全面启动自然村“雨污分流”管网铺设,建设无动力厌氧、人工湿地等生活污水就地处理设施,解决村庄污水横流、直排江河问题。
3. 全面清理农村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障碍物,恢复河道基本功能;推动驳岸生态化整治,避免过度硬化,提升水体自我净化能力,实现溪河、黑臭水体治理初见成效。
4. 全面清理农村乱搭建、乱堆放、乱拉电线;拆除残垣断壁、废弃猪牛栏和露天厕所;推进农村厕改工作,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运用乡土材料砌栏栅圈围、规整“四旁五边”地,确保村庄井然有序。
5. 全面整治畜禽污染,实行人畜分离、畜禽集中圈养,依法关闭、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区)。推广揭东区玉湖镇畜禽集中养殖的做法,探索农户托管、集中养殖、集中治污、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做法。
6. 建立农村保洁长效机制。各村要按照每500人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建立固定的村庄保洁队伍。各村要积极自筹,保障村容村貌保洁制度的有效运转。要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规章制度和村民参与的监督制度。要实施精准管理,要做好建档立卡工作,为各级开展督导督查、评估验收、落实奖补政策和如期完成整治目标任务提供数据支撑。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17年5月20日—30日)。各村要参照《揭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督查评分表》(附件3)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效果,避免反弹反复。市和镇将组织赴各村进行检查验收。
四、组织保障
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在镇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开展工作,成立整治行动组和督查问责组。
(一)整治行动组
组 长:周少添(镇长)
常务副组长:谢德钦(副镇长)
副 组 长:傅敏林(人大主席)、黄永健(镇委副书记)、杨喜填(镇委委员、副镇长)、周洪彬(镇委委员、副镇长)、吴卓翰(镇委委员、纪委书记)、吴文贞(镇委委员、武装部长)、罗汉金(镇委委员)、叶镇喜(副镇长)
成 员:苏晓素(农宜办)、梁泳标(组宣办)、吴敦茂(计生办)、方钰婷(财政所)、陈义明(环保办)、陈锡强(水利所)、马志武(规划所)
行动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宜办,由谢德钦兼任办公室主任,苏晓素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农宜办、组宣办、计生办、财政所、环保办、水利所、规划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各村各单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工作,推进综合整治工作落实。
(二)督查问责组
组 长:傅敏林(人大主席)
副组长:黄永健(镇委副书记)、吴卓翰(镇委委员、纪委书记)、谢德钦(副镇长)
成 员:罗汉金(镇委委员)、叶敏娜(镇委委员)、叶镇喜(副镇长)
工作职责:与文明创建督查问责一并开展,负责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常态化督导巡查、暗访,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推动工作不力的村主要负责人按规定程序进行追责问责。
督查问责组其他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整治行动组要及时将整治情况提供给督查问责组,督查问责组要及时将督查问责情况反馈给整治行动组,两个小组要加强协调合作、工作互动和信息沟通。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行政村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和行动主体,对本村整治工作负总责,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整治工作责任,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要以网格化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具体落实到人,村“两委”班子要分片负责,充分调动广大干群力量,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任何盲点和死角。相关单位要紧密结合文明创建和精准扶贫挂钩帮扶,按照各自的职能和相应的分工(附件5),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目标导向,加强指导、督促、协调,主动作为,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行动。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村要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加大综合整治投入。要切实解决整治行动“上热下冷”,人、财、物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积极采取财政投入、各村自筹、市场运作、金融支持和广泛发动群众、乡贤投入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确保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营造浓烈氛围。充分启动宣传工具,全面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镇广播站、有线站等媒体要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我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亮点和成效,曝光“脏乱差”现象;要加强社会监督,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让农民群众成为人居环境整治的参与者、监督者和推动者。
(四)加强追踪督办。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列入镇委专项督查和镇文明创建督查事项,实行定期通报工作制度。集中整治期间,各村要每周四报送一次整治进展情况(附件6);各相关责任单位实行半月一报,每月1日、16日报送半月情况。(联系人:苏晓素,联系电话:2346170)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占陇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占陇镇委
占陇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9日
抄送:镇委委员、镇人大主席、副镇长。
占陇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印发
(共印75份)
占陇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揭阳市和普宁市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镇委、镇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2017年5月底,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全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清垃圾、治污水、上设施、建机制”,着力解决垃圾、污水和溪河污染等社会关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速推进全域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确保行动顺利,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揭阳市委市政府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污染、乱搭乱建等突出问题,“由点、到面、及片”全域推进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促使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实现根本改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以各行政村为责任主体,以20户以上自然村为基本单元,以村民居住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宜居”为目标,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发动群众,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扭转农村“脏、乱、差”落后面貌。到2017年5月底,全镇农村积存垃圾得到全面清理,生活污水和溪河、黑臭水体治理初见成效,确保全镇9个以上的自然村达到“清垃圾、治污水、上设施、建机制”的初步目标(详见附件1)。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压实责任,持续发力、强力推进,确保到2017年底前22个以上自然村完成整治,达到省“三清、三拆、三建”的基本要求,到2018年完成80%以上,2020年全面完成的自然村综合整治任务(详见附件2)。
三、主要任务
全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从现在起至2017年5月底,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7年4月1日—8日)。4月8日前各村要对人居环境全域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村要组织专门工作队伍,对本辖区农村人居环境现状进行全面摸底,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逐一建档立卡,实行精准管理(详见附件4);要认真谋划、做好工作安排,对照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分解表,按连片联动整治的原则,明确2017年5月底及其他各阶段应完成的整治任务。
第二阶段:强力攻坚(2017年3月13日—5月20日)。各村各单位要集中行政力量和资源,由点到面、由标到本,对农村垃圾污染、生活污水、畜禽污染和乱搭乱建现象,进行重点攻坚。市和镇将组织督导组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推进工作落实。
1. 全面清理农村历史积存垃圾、杂草杂物,不留卫生死角;完善村规民约,落实“门前三包”,健全专职保洁队伍,确保村庄干净整洁。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有机易腐垃圾就地消化处理;进一步完善村庄垃圾桶、收集点等环境卫生设施,推广梅塘镇安仁村建设“无害化小型焚烧设施”就地处理生活垃圾的经验做法,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2. 推广揭东区玉湖镇新寮村“雨污分流+无动力厌氧+人工湿地”就地处理生活污水的做法,全面启动自然村“雨污分流”管网铺设,建设无动力厌氧、人工湿地等生活污水就地处理设施,解决村庄污水横流、直排江河问题。
3. 全面清理农村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障碍物,恢复河道基本功能;推动驳岸生态化整治,避免过度硬化,提升水体自我净化能力,实现溪河、黑臭水体治理初见成效。
4. 全面清理农村乱搭建、乱堆放、乱拉电线;拆除残垣断壁、废弃猪牛栏和露天厕所;推进农村厕改工作,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运用乡土材料砌栏栅圈围、规整“四旁五边”地,确保村庄井然有序。
5. 全面整治畜禽污染,实行人畜分离、畜禽集中圈养,依法关闭、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区)。推广揭东区玉湖镇畜禽集中养殖的做法,探索农户托管、集中养殖、集中治污、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做法。
6. 建立农村保洁长效机制。各村要按照每500人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建立固定的村庄保洁队伍。各村要积极自筹,保障村容村貌保洁制度的有效运转。要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规章制度和村民参与的监督制度。要实施精准管理,要做好建档立卡工作,为各级开展督导督查、评估验收、落实奖补政策和如期完成整治目标任务提供数据支撑。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17年5月20日—30日)。各村要参照《揭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督查评分表》(附件3)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效果,避免反弹反复。市和镇将组织赴各村进行检查验收。
四、组织保障
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在镇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开展工作,成立整治行动组和督查问责组。
(一)整治行动组
组 长:周少添(镇长)
常务副组长:谢德钦(副镇长)
副 组 长:傅敏林(人大主席)、黄永健(镇委副书记)、杨喜填(镇委委员、副镇长)、周洪彬(镇委委员、副镇长)、吴卓翰(镇委委员、纪委书记)、吴文贞(镇委委员、武装部长)、罗汉金(镇委委员)、叶镇喜(副镇长)
成 员:苏晓素(农宜办)、梁泳标(组宣办)、吴敦茂(计生办)、方钰婷(财政所)、陈义明(环保办)、陈锡强(水利所)、马志武(规划所)
行动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宜办,由谢德钦兼任办公室主任,苏晓素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农宜办、组宣办、计生办、财政所、环保办、水利所、规划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各村各单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工作,推进综合整治工作落实。
(二)督查问责组
组 长:傅敏林(人大主席)
副组长:黄永健(镇委副书记)、吴卓翰(镇委委员、纪委书记)、谢德钦(副镇长)
成 员:罗汉金(镇委委员)、叶敏娜(镇委委员)、叶镇喜(副镇长)
工作职责:与文明创建督查问责一并开展,负责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常态化督导巡查、暗访,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推动工作不力的村主要负责人按规定程序进行追责问责。
督查问责组其他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整治行动组要及时将整治情况提供给督查问责组,督查问责组要及时将督查问责情况反馈给整治行动组,两个小组要加强协调合作、工作互动和信息沟通。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行政村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和行动主体,对本村整治工作负总责,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整治工作责任,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要以网格化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具体落实到人,村“两委”班子要分片负责,充分调动广大干群力量,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任何盲点和死角。相关单位要紧密结合文明创建和精准扶贫挂钩帮扶,按照各自的职能和相应的分工(附件5),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目标导向,加强指导、督促、协调,主动作为,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行动。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村要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加大综合整治投入。要切实解决整治行动“上热下冷”,人、财、物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积极采取财政投入、各村自筹、市场运作、金融支持和广泛发动群众、乡贤投入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确保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营造浓烈氛围。充分启动宣传工具,全面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镇广播站、有线站等媒体要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我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亮点和成效,曝光“脏乱差”现象;要加强社会监督,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让农民群众成为人居环境整治的参与者、监督者和推动者。
(四)加强追踪督办。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列入镇委专项督查和镇文明创建督查事项,实行定期通报工作制度。集中整治期间,各村要每周四报送一次整治进展情况(附件6);各相关责任单位实行半月一报,每月1日、16日报送半月情况。(联系人:苏晓素,联系电话:2346170)
附件1
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基本要求
以自然村为单位,围绕村民居住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宜居”为目标,全面做好“清垃圾、治污水、上设施、建机制”工作:
一、清垃圾:村庄积存垃圾得到全面清理,村庄公共区域、村巷道干净整洁,没有卫生死角。村庄乱搭建、乱堆放、乱拉线和房前屋后杂草杂物,以及残垣断壁、废弃猪牛栏和露天厕所得到整治;运用乡土材料砌栏栅圈围、规整“四旁五边”地,村庄井然有序。
二、治污水:村巷道排污沟全面清理;村庄沟渠、池塘、溪河淤泥和漂浮物、障碍物得到清理、疏浚,恢复河道基本功能;启动驳岸生态化整治,避免过度硬化,提升水体自我净化能力,黑臭水体治理初见成效。实现人畜分离、畜禽集中圈养、集中治污,畜禽污染得到整治。
三、上设施:村巷道有垃圾桶、村庄有垃圾收集点等环境卫生设施;启动建设一批“无害化小型焚烧设施”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启动自然村“雨污分流”管网铺设,建设无动力厌氧、人工湿地等生活污水就地处理设施。
四、建机制:完善村规民约,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按照每500人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建立固定的村庄保洁队伍,以及专项规章制度和村民参与的监督制度;建立财政补助、镇村自筹、群众和乡贤自愿出资的多元投入机制。
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基本要求
以自然村为单位,围绕村民居住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宜居”为目标,全面做好“清垃圾、治污水、上设施、建机制”工作:
一、清垃圾:村庄积存垃圾得到全面清理,村庄公共区域、村巷道干净整洁,没有卫生死角。村庄乱搭建、乱堆放、乱拉线和房前屋后杂草杂物,以及残垣断壁、废弃猪牛栏和露天厕所得到整治;运用乡土材料砌栏栅圈围、规整“四旁五边”地,村庄井然有序。
二、治污水:村巷道排污沟全面清理;村庄沟渠、池塘、溪河淤泥和漂浮物、障碍物得到清理、疏浚,恢复河道基本功能;启动驳岸生态化整治,避免过度硬化,提升水体自我净化能力,黑臭水体治理初见成效。实现人畜分离、畜禽集中圈养、集中治污,畜禽污染得到整治。
三、上设施:村巷道有垃圾桶、村庄有垃圾收集点等环境卫生设施;启动建设一批“无害化小型焚烧设施”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启动自然村“雨污分流”管网铺设,建设无动力厌氧、人工湿地等生活污水就地处理设施。
四、建机制:完善村规民约,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按照每500人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建立固定的村庄保洁队伍,以及专项规章制度和村民参与的监督制度;建立财政补助、镇村自筹、群众和乡贤自愿出资的多元投入机制。
附件4 | ||
广东省20户以上自然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情况登记表 | ||
县 镇 村 自然村 | ||
一、自然村基本情况 | 所在行政村是否省相对贫困村 □是 □否; | |
总户数 户,总人口数 人; | ||
是否成立了村民理事会:□是 □否 ; | ||
二、是否完成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是 □否;时间 年 月。 | ||
(1)抓“三清” | 是否完成村巷道清理: □是 □否; | |
是否完成房前屋后清理: □是 □否; | ||
是否完成沟渠池塘小溪(河)清理: □是 □否; | ||
(2)拆“三旧” | 是否完成拆“三旧”:□是 □否; 累计拆除“三旧” 处; 平方米。 | |
(3)促“三建” | 建设栅栏圈围 | 是否完成栏栅圈围: □是 □否;累计 处 平方米。 |
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 是否完成卫生改厕: □是 □否;完成改厕 户。 | |
是否实行人畜分离、畜禽集中圈养: □是 □否; | ||
是否实施雨污分流: □是 □否; | ||
是否建有污水处理设施: □是 □否; (□厌氧池 □人工湿地 □沼气池 □其他 ) |
||
建立垃圾卫生保洁机制 | 是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运营机制: □是 □否; | |
三、规划编制情况 | 是否编制村庄规划: □是 □否; (□村庄规划 □村庄整治规划 □历史文化名村规划 □其他 ) |
|
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 是否完成通自来水: □是 □否; | |
是否完成村巷道硬底化: □是 □否; | ||
是否建有文体活动场所: □是 □否; | ||
说明:1. 完成村巷道清理指完成了全村村巷道乱搭建、乱堆放、乱拉线的清理工作。 2. 完成房前屋后清理指完成了农户房前屋后杂草杂物清理,不留卫生死角。 3. 完成沟渠池塘小溪(河)清理指完成了全村沟渠池塘小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的清理工作。 4. 完成拆“三旧”指完成了全村的旧危房、旧残垣断壁、旧废弃猪牛栏和露天厕所(茅房)拆除工作。 5. 栏栅圈围指全面对村道旁和农户房前屋后空闲地、绿地、菜地等采用当地材料(木、竹、砖块、石头等)砌栏栅圈围。 6. 普市农办〔2017〕3号文已发过该附表。 |
||
附件5 占陇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责任分工
|
占陇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进度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
行政村 | 清理农村历史积存垃圾、杂草杂物(吨) | 已建专职保洁队伍落实“门前三包”的自然村(个) | 已实行雨污分流的自然村 (个) |
建有人工湿地、厌氧池、沼气池等处理生活污水的自然村(个) | 清理农村沟渠、池塘、溪河 (公里) |
农村乱搭建、乱堆放、乱拉电线(宗) | 修缮、改造、拆除农村危旧房、残垣断壁、废弃猪牛栏和露天厕所(宗) | 实行畜禽集中圈养、人畜分离的自然村(个) | ||
总数 | 其中新增 | 总数 | 其中新增 | |||||||
注:1. 每周四报送整治进度(镇政府211房)。2. 该报表数据位累积数据,即只增不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