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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 美 村 村 规 民 约
发布时间:2017-06-27 15:25:49
 仁 美 村 村 规 民 约
 
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和谐建设及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经村委会研究,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制订如下村规民约,供全体村民共同遵守执行。
一、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令,提高法律观念,做到遵纪守法,服从党和政府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集体,自觉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坚决扫除“七害”丑恶现象。禁止村民贩毒,吸毒,设赌参赌,违者将移交上级司法机关处理。严禁村民走私、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组织黑社会团伙打架斗殴。违者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报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
1、村民申请结婚登记时,男女双方应到镇婚育学校参加学习,接受人口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知识教育,登记结婚后,应该做好孕前检查工作的义务。
2、村民生育或依法收养子女后,应办理申报入户手续。故意伤害婴儿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育龄夫妻,其家庭五年内不能被评为“文明家庭”。
四、严格执行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实行火葬,严禁土葬,杜绝骨灰违规二次土葬造坟,骨灰原则上应寄放殡仪馆、骨灰楼或公墓,把更多的人类赖以生存的土地留给子孙后代,造福人民。
五、土地属国家、集体所有。承包户土地被国家、集体发展征用,村民应无条件服从,承包户应于村委会通知之日起30天内作物自行搬迁。地面作物搬迁补偿:按上级相关政策执行,生柑每亩4500元,花圃苗木每亩5000元,粮食作物(甘茨、稻谷)毎亩1000元,蔬菜类(包括果蔗、香蕉等)每亩1200元。村民分配的责任田及承包集体土地只有种植权,任何人不准在责任田、大路边、空闲地乱建房、打厕池、挖池塘、取土、丢荒,更不能私自买卖土地。凡借用集体土地搭建临时设施的,须到村委会申办暂用地手续。村民住房紧缺确需建房的须向村委会申请,由村委会规划申报,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办理好有关手续,方可动工。违者按《国土法》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搞好环境卫生,提高村民健康素质。人人互相监督,把垃圾集中到指定地点堆放,由村负责环卫的人员统一处理。不准在大路边、村道、溪沟、厝旁等公用活动地方杂乱倒放(包括田园杂草),违者按《环境保护法》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每人次罚款100元-1000元,重犯的加倍处罚。
七、提倡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人人做到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居团结。不准虐待家庭成员,侮辱妇女,重男轻女。违者视其情节,分别给予教育,直至追究应负责任。
八、发展教育,培养下一代新人。在校学生必须尊师爱友,勤奋学习,遵守《学生守则》,任何人不得进校无理取闹,干扰教学秩序,破坏学校公物,更不得侮辱教师人格。违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提倡讲文明、讲礼貌。不准村民寻衅滋事,结伙斗殴,搞宗派活动,不以强凌弱。邻里之间发生纠纷能自行调解则自行调解,不能自行调解的应服从村委会解决,对不听劝阻制造纠纷的当事人,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必须承担医疗费用和赔偿损失;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村民双方纠纷报村调解会调解处理的双方当事人须交一定按金,按金视其情节轻重交1000—5000元。因纠纷伤者医治按调解会指定到广太卫生院就医,私自在私人或其他医院医治者药费和费用一切自理,确因伤势严重需转院的须由广太卫生院主治医师出具证明,调解会批准。在未调解结案前,不准重新肇事,幕后策划,再扩大事态,否则从严处理。调解处理结案,按金多退少补。民事纠纷的调解要处理误工、损失,情节严重的处罚违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费2000至5000元。
十、人人防火,户户安全。谁失火,追究谁,危及他人和集体的,一定要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惩处。
十一、本村内一切国家、集体设施,.如水利防讯防洪设施、道路交通桥梁设施、通讯设施、供电供水设施、农用建设标记、标签等设施,村民人人有责任保护,谁破坏,追究谁。
十二、为繁荣乡村经济,欢迎客户到我村办企业、做生意、务工,外来人员到我村应给予支持、保护,不准无理取闹,威胁客户,勒索财物。凡来我村租住的外来人员,厝主必须在五天内带租住者到村委会及治保会报告,签订租厝责任书及办理暂住证手续。未经治保会同意,私自出租的按《广东省外来人员暂住管理条例》予以处理,然后坚决淸理。
十三、爱护林木、果树。未经同意,不准乱砍乱伐,不准偷窃、损坏青果、苗木,违者按山林条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偷盗农作物如:蔬菜、青果、花果木苗等按其市面价处5至10倍罚款。
十四、保卫祖国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适龄青年应积极响应祖国的号召,踊跃报名应征入伍,通过体检合格的应无条件服从祖国的需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为村争光。
十五、做好双拥工作,搞好两个文明建设。
十六、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用电户必须遵守用电制度,保护用电设施,违者按用电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给予经济处理。
十七、凡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必须接受本村管理,同样遵守本《村规民约》,受本《村规民约》保护,违者同等处理。
十八、行使执行本《村规民约》的干部、民兵、保安人员都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搞打击报复,闹事漫骂,诬陷,经查实的,坚决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九、以上《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全体村民都必须自觉遵守执
行。
二十、本《村规民约》最终解释权归仁美村村民委员会。
 
 
                                                 仁美村村民委员会
二0一七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