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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志愿者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1 16:50:25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揭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文明创建“四级联创”的工作部署,按照《揭阳市全面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总体方案》、《揭阳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评测工作分工表(2016年版)》和《揭阳市创建文明镇街、文明村居工作评测标准》的相关要求,为全面做好我街道文明创建志愿服务工作,推动全街道志愿者进行规范注册和办理志愿者证,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握好“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扣文明创建工作任务,以推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营造良好创文氛围,助力文明创建工作,为建设新型工业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和谐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为工作目标,严格落实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中关于注册志愿者人数的量化标准,具体要求如下:要求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常住人口比例≥8%;各村(居)委及有关单位要求发动全体干部职工注册成为志愿者;大长陇中学要求全面动员学校师生(其中,学生要求14周岁以上)注册成为志愿者;鼓励各行业各单位成立行业志愿者服务队。
鼓励年满18周岁的注册志愿者申办志愿者证。
    三、工作分工
    1、街道创文办:总体协调统筹全街道志愿者注册和办理志愿者证工作。
    2、街道团委:组织开展全市志愿者注册和办理志愿者证工作,在“i志愿”系统(www.gdzyz.cn)中注册成立流沙北街道志愿者协会。对接并指导各村(居)委、各单位、学校开展注册工作,定期检查通报志愿者注册情况。
    3、教育组: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注册成为志愿者、各中小学校发动符合条件学生(14周岁以上,没有手机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请注册)注册成为志愿者。
    4、各村(居)委:组织本村(居)委全体干部注册成为志愿者、积极发动市民群众注册成为志愿者。各村(居)委、各有关单位在“i志愿”系统(www.gdzyz.cn)或微信公众号搜索、添加“i志愿”选择“个人注册”。各村(居)委、各有关单位要鼓励符合条件(具有身份证号码,未满16周岁应经监护人同意并陪同办理)的志愿者在注册同时办理志愿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