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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岗山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30 13:31:29
    为全面做好社区第七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法 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
案。
一、关于选举方式
    本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无候选人的直接选举方式。
二、关于选举日、选举地点  
    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日为2017年5月1日,各票箱统一在 5月1曰8点启用,5月1日12点结束投票。采取召开选举大会方式进行投票设主会场,地点在村委。
三、 关于“三票”人员、公共代写人和其他选举工作人员
    本届总监票人为:陈杰波;
    监票人为:陈镇城;
    计票人为:陈如才;
    唱票人为:陈海庭;
    公共代写人为:陈桂春、黄佳伟
四、 关于参选资格
    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结合社区实际,以下几类人员有参 选资格,可在本社区进行登记:
(一)户籍在本村并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愿意参选的居 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本人申请
    参加选举,并经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同意的居民,已在户 籍地或者居住地登记参加居委会选举的公民,不得参加其他地方 居委会选举。
    本届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以下简称:“参选居民”)名单, 从2017年4月10日起开始在居民委员会办公地和各居民小组公布。
五、关于委托投票和使用流动票箱
    需要委托投票或使用流动票箱的参选居民,在参选居民名单 公布后6日内由本人或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提供相关证件和书面委 托书前往居民选举委员会办理。只能委托近亲属投票,每一人委 托投票不得超过3张。
六、关于设立秘密写票处
    中心投票站设立秘密写票处,参选居民在秘密写票处写票。 本次选举共设立秘密写票处1处,地点在村委。
这项工作由陈伟春等负责。
七、关于选举的投票办法
    (一)投票方式:采用召开选举大会投票的方式;另外经镇人民政府同意,设立1个流动票箱辅助投票。
    (二)投票次数:一次投票。
八、关于认定选票和计票规则
    (一)有效票的认定。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 选人数的为有效票;部分可以辨认的,可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 辨认的部分无效。
    (二)无效票的认定。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 为废票。选票全部无法辨认的,经居民选举委员会认定,作废票 处理;
    (三)允许采用“下加计票法”。
    (四)同名同姓居民的识别。按居民所在居民小组来识别。
九、关于居民代表的推选和居民小组长的选举
    (一)居民代表推选的时间安排在4月15日;居民小组长 选举的时间安排在2017年4月16日。
    (二)居民代表通过召开居民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 居民小组长由本组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地 点都在居委。
十、关于突发性、群体性等重大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注:其他关于提名程序、投票程序、工作移交等,在不违背 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前提下,可以作出适合本村 实际的相应规定。
    以上选举工作方案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要提交村民会议 或村民代表会议逐一表决。村民(代表)会议可以对方案有关条 款提出修正再通过,也可以对方案整体否决或表决通过,经表决 通过的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先报乡镇指导小组备案审查,然后公 告,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