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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坎村人居环境村规民约
发布时间:2017-05-25 16:57:09
 
  为切实做好本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效地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优化人居环境,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村人居环境整治“村规民约”,请全体村民共同监督遵守。
    一、凡居住在本村的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执行本村的村规民约。
    二、积极参加卫生活动,参与和支持农村环境卫生改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落实门前“三包”(包房前、屋后垃圾清扫保洁、包送垃圾到集中点)责任制,生活垃圾定点投放,杜绝垃圾乱扔、粪便乱排,柴草杂物等乱堆乱放现象。
    四、家禽家畜集中圈养,不得散养。
    五、确保村道、巷道及两侧和公共场所卫生整洁,无粪堆粪坑、无散养牲畜、无私搭乱建现象、无柴草、无垃圾,保证道路畅通。
    六、保持辖区河道、沟渠清洁,不得将垃圾和农田杂草等一切杂物倒入各大小河道。   
    七、自觉维护村内绿化地段的树木,不乱砍乱伐树木,保持绿化地段无杂物、无杂草、无垃圾,确保树木生长旺盛,没有枯树枝,树木及时修剪。
八、严禁焚烧秸秆,村民有义务进行监督举报,对违反规定的农户给予相应处罚。
九、自觉维护公共厕所或粪坑清洁,配合保洁人员对公共厕所的保洁工作,主动对私人厕所或粪坑及时保洁。
    十、自觉维护好村内公共设施的完好性,不得随意破坏垃圾桶、垃圾池、绿地、路灯、健身器材等配套设施。
    十一、违反上述规定者,村委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况给予50—500元的罚款处理,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十二、本村规民约如须修改,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十三、村委会负责监督本村《村规民约》的实施,并有权对违反者采取处罚措施。   
十四、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