径水村村民委员会选举日程安排
发布时间:2017-05-23 15:46:06
径水村村民委员会选举日程安排
(2017年4月6日至5月10日)
(2017年4月6日至5月10日)
阶段 | 日期 | 项目 | 内容和要求 | 负责人 |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2天) | 4月6日至4月7日 | 一、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 | 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告) | 村党组织 |
二、制定方案 | 根据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日程安排。方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逐一表决通过,报乡镇指导小组备案后,向村民公告。 | 村民选举委员会 | ||
三、培训选举骨干 | 组织村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明确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 乡镇(街道)、村民选举委员会 | ||
第二阶段:参选村民登记(3天) |
4月8日至4月10日 |
一、宣传发动 | 1、公布选举日(公告)。 2、利用广播、标语、专栏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设立选举工作咨询点,专人负责,要求做到有记录、有汇报、有答复。 |
村民选举委员会 |
二、参选村民登记 | 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应当将下列人员列入参选村民名单: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的,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登记参加村(居)委员会选举的公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有下列情形的村民,经村民委员会确认,不列入参选村民名单:1、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2、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3、本人书面明确表示未参加选举的;4、登记期间不在本村居住,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期限内未表示参选举的。 |
村民选举委员会 | ||
三、公布本届参选村民名单 | 经登记的参选村民名单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公告。接受村民投诉,必要时修正参选村民名单并造册、编号。 | 村民选举委员会 |
阶段 | 日期 | 项目 | 内容和要求 | 负责人 |
第三阶段:推选村民代表、选举村民小组长(3天) | 4月18日至4月20日 | 一、推选村民代表 | 依照法律、法规、政策 | 村民选举委员会 |
二、选举村民小组长 | 依照法律、法规、政策 | 村民选举委员会 | ||
第四阶段:投票选举(10天) | 4月25日至5月4日 | 一、投票准备 | 准备票箱、设置会场等。 | 村民选举委员会 |
二、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 | 投票选举通过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票站的方式进行。进行一次投票,不采取“下加计票法”。 | 村民选举委员会 | ||
三、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 |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及时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共三至五人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与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的具体条件相同,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 | 村民选举委员会 | ||
四、新老班子工作交接 |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组成后的十日内,在乡镇(街道)的监督下,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委员会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会议,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后,新班子成员向乡镇(街道)履职廉政承诺书,并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集体公布。 | 村民选举委员会 | ||
第五阶段:建章立制、立卷归档(6天) | 5月5日至5月10日 |
一、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的各项规章制度 | 修改、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及各项制度。 |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 |
二、建立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档案 | 对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表格等选举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分类装订成册,按档案管理要求专柜保管。 |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 | ||
三、进行选举工作总结 | 认真总结选举工作经验,写出书面总结材料报乡镇选举指导小组,接受检查验收。 |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