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员村第七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公告第10号
发布时间:2017-04-24 10:2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始终不渝地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3、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协作,廉洁自律。
4、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强。
5、勤奋工作,任劳任怨,敢于担当,开拓创新。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选举为村委会成员:(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面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传播政治瑶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2)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3)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置法》的行为。(4)有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5)被判处刑罚的。(6)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7)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处理,处理未完结或者处理完结未满5年。(8)长期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
另外规定,村委会成员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者直系亲属关系;妇女应当有名额;成员分布应当考虑村落状况。
大员村第七届村民选举委员会(盖章)
二0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始终不渝地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3、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协作,廉洁自律。
4、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强。
5、勤奋工作,任劳任怨,敢于担当,开拓创新。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选举为村委会成员:(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面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传播政治瑶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2)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3)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置法》的行为。(4)有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5)被判处刑罚的。(6)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7)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处理,处理未完结或者处理完结未满5年。(8)长期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
另外规定,村委会成员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者直系亲属关系;妇女应当有名额;成员分布应当考虑村落状况。
大员村第七届村民选举委员会(盖章)
二0一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