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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梨村第七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公告(第10号)
发布时间:2017-04-23 11:59:51
占梨村第七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公告
(第10号)
 


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2. 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3. 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
4. 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在本村工作并带头发展农村经济;
5. 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
1. 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布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 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有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的行为。
 
望各参选村民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并根据条件要求提出自己满意的人为本村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成员。
 
 

 
占梨村第七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
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