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地村村民委员会选举日程安排
发布时间:2017-04-14 11:40:47
夏地村村民委员会选举日程安排 | ||||||
(2017年4月1日至5月8日) | ||||||
阶段 | 日期 | 项目 | 内容和要求 | 负责人 | ||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7天) | 4月1日至7日 | 一、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 | 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无记名投票推选,或将名额分配到村民小组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告) | 村党组织 | ||
二、制定方案 | 根据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日程安排。方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逐一表决通过,报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后,向村民公告 | 村民选举委员会 | ||||
三、培训选举骨干 | 组织村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明确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 乡镇(街道)、村民选举委员会 | ||||
第二阶段: 参选村民登记(2天) | 4月7日至8日 | 一、宣传发动 | ①公布选举日(公告) ②发出“致村民的一封信”,要求发至每家每户。利用广播、标语、专栏、宣传车等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设立选举工作咨询点,专人负责,要求做到有记录、有汇报、有答复 | 村民选举委员会 | ||
二、参选村民登记 | 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应当将下列人员列入参选村民名单:①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②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③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登记参加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公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居)民委员会的选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民,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参选村民名单:①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②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③本人书面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④登记期间不在本村居住,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的。 |
村民选举委员会 | ||||
三、公布本届参选村民名单 | 经登记的参选村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公告。接受村民投诉,必要时修正参选村民名单并造册、编号 | 村民选举委员会 | ||||
第三阶段:推选村民代表、选举村民小组长(×天) | 4月11日至20日 | 一、推选村民代表 | 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见本编第六章) | 村民选举委员会 | ||
二、选举村民小组长 | 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见本编第六章) | 村民选举委员会 | ||||
第四阶段:提名、确定候选人 | 4月20日 | 一、发布公告 | ①发布公告,内容包括村民委员会应选名额、提名方法;②宣传候选人条件 | 村民选举委员会 | ||
二、召开提名大会 | ①召开提名大会,宣传提名结果;②资格审查;③发布公告,公布候选人名单 | 村民选举委员会 | ||||
第五阶段:投票选举(40天) | 4月21日至5月8日 | 一、投票准备 | 准备票箱、设置会场等 | 村民选举委员会 | ||
二、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 | 投票选举可以通过召开选举大会的方式,也可以通过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站的方式进行;可以进行一次投票,也可分次投票;可以采取“下加计票法” | 村民选举委员会 | ||||
三、新老班子工作交接 |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组成后的十日内,在乡镇(街道)的监督下,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委员会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会议,完成相关工作的集体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完成后,新班子成员向乡镇(街道)签订履职廉政承诺书,并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集体公布 | 村民选举委员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