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员村村民委员会选举日程安排
发布时间:2017-04-12 10:53:45
阶段日期项目内容和要求负责人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7天)4月1日至7日一、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无记名投票推选,或将名额分配到村民小组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告)村党组织二、制定方案根据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日程安排。方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逐一表决通过,报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后,向村民公告村民选举委员会
三、培训选举骨干组织村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明确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乡镇(街道)、村民选举委员会
第二阶段: 参选村民登记(2天)4月7日至8日一、宣传发动①公布选举日(公告) ②发出“致村民的一封信”,要求发至每家每户。利用广播、标语、专栏、宣传车等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设立选举工作咨询点,专人负责,要求做到有记录、有汇报、有答复村民选举委员会
二、参选村民登记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应当将下列人员列入参选村民名单:①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②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③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登记参加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公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居)民委员会的选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民,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参选村民名单:①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②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③本人书面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④登记期间不在本村居住,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的。
村民选举委员会
三、公布本届参选村民名单经登记的参选村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公告。接受村民投诉,必要时修正参选村民名单并造册、编号村民选举委员会
第三阶段:推选村民代表、选举村民小组长4月11日至20日一、推选村民代表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见本编第六章)村民选举委员会
二、选举村民小组长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见本编第六章)村民选举委员会
第四阶段:提名、确定候选人 4月20日一、发布公告①发布公告,内容包括村民委员会应选名额、提名方法;②宣传候选人条件村民选举委员会
二、召开提名大会①召开提名大会,宣传提名结果;②资格审查;③发布公告,公布候选人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
第五阶段:投票选举 4月21日至5月8日一、投票准备准备票箱、设置会场等村民选举委员会
二、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投票选举可以通过召开选举大会的方式,也可以通过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站的方式进行;可以进行一次投票,也可分次投票;可以采取“下加计票法”村民选举委员会
三、新老班子工作交接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组成后的十日内,在乡镇(街道)的监督下,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委员会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会议,完成相关工作的集体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完成后,新班子成员向乡镇(街道)签订履职廉政承诺书,并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集体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