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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占陇镇“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0 12:57:12
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建设美丽乡村,倡导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部署,镇决定在全镇广泛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结合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涵养社会清风、倡树文明新风、培育和谐民风,提升全镇城乡文明程度,为我镇实现创建“广东省文明城镇”目标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充沛的道德滋养和良好的文化条件。

    二、工作目标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为主题,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专项治理,着力倡导喜事新办、厚养薄葬和绿色消费,全镇在婚丧嫁娶、建房乔迁,民俗节庆中存在的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攀比浪费风气得到全面遏制;群众普遍践行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孝悌和睦家风、婚丧嫁娶新风、文明和谐民风在全社会蔚然倡树,城乡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群众呼声为指引,针对群众意见集中、社会反响强烈的陈规陋习、不良风气,广泛深入开展调研,摸清症结,找准突破口,依法依规加强对不文明习俗、不良行为、违法现象的规范治理和惩处。
    (二)坚持教育为先。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更新观念、转变意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思想道德建设实践,自觉摒弃不健康不文明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
    (三)坚持重在建设。注重以立为本,边破边立,强化制度设计、工作示范、活动引导,宣传积极参与移风易俗并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树立先进标杆、弘扬文明新风。
    (四)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时代精神,改革传统节庆礼俗,赋予新的文化和生活内涵,不断创新移风易俗的有效途径和载体,形成节庆礼俗新模式,推动衍生社会新风尚,形成良序美俗。

    四、工作分工
    (一)组织部门要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引导活动。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严格遵守婚丧喜庆活动有关纪律和要求,带头移风易俗,厉行勤俭节约,为广大群众树立标杆、做出表率,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二)民政部门要开展系列活动,深化殡葬改革,大力推进火葬,提高火化率,加强管理,从源头上解决乱埋乱葬问题;加强公墓等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和管理。要加强对丧葬行业的规范治理,指导殡葬行业加强自身约束和管理,加快制定一批行业规范,强化行业自律。要牵头各类群众组织,大力倡导丧葬新风,大胆革旧立新,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除陋习,树新风,自觉抵制丧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和铺张浪费行为,自觉维护人居环境,用安静祥和、生态环保方式开展丧葬活动。
    (三)国土部门要严格丧葬用地的审批手续,依法对私占滥占土地乱建坟墓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林业部门要加强山地林地巡查,依法对毁林建坟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强制复绿还林。
    (五)公安部门要依法打击各类封建迷信活动;要加强对婚丧用车遮挡号牌、社会车辆、无证无牌报废车辆从事遗体运输行为的查处。
    (六)市场部门要严格管理、严格执法,劝导、制止占用街道、巷道、广场等公共场所乱搭灵棚、办丧扰民等行为;要对沿街摆摊设档算命、测字、看风水等现象进行清理整治。
    (七)文化部门要推进文化下乡,组织好节日文化、假日文化、广场文化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活跃基层文化生活,用正确的思想、有益的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社会新风。
    (八)教育部门要组织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和“小手拉大手”、“我劝父母远离封建迷信、远离陋习”等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与家长积极互动,携手践行文明。
    (九)共青团组织要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倡导婚嫁文明、文明婚嫁。通过团组织和青联组织向广大青年发出倡议,号召广大青年弘扬优良传统,倡导婚嫁文明;引导广大青年拒绝盲目攀比,大要彩礼,大讲排场,互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组织开展集体婚礼和有意义的特殊婚礼等活动,树立婚嫁文明典型,倡导婚事新办风尚;充分发挥志愿者服务组织的作用,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抵制婚嫁陋习,弘扬文明新风。
(十)妇联组织要大力宣传《婚姻法》及新的婚俗观念,倡导良好的婚嫁观念,使婚俗新风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等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家长积极接受新观念、新事物,鼓励支持儿女自由恋爱,摒弃封建包办婚姻;引导广大适龄青年与时俱进,树立正确的婚姻观,破除天价彩礼、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大力倡导鼓励旅游结婚、集体婚礼等多种庄重、高雅、喜庆、温馨、浪漫方式举办结婚仪式,树立文明婚嫁典型,以此影响和带动整个社会婚事新办、俭办,培育文明婚嫁新风尚。
(十一)广播电视部门要大张旗鼓宣传各村(社区)、单位开展主题活动的工作情况、工作经验和工作亮点,宣传各村(社区)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文明办丧、文明婚嫁的典型,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现代人文精神和时代精神,使移风易俗真正入脑、入耳、入心,努力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形成合力。要充分认识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对提升群众文明素养、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建设美丽乡村、和谐社会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在镇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促进移风易俗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加强组织动员,引导青年、妇女争做弘扬文明新风的表率。各村(社区)要发挥工作的主体作用,把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工作总体安排,制定操作方案,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开展。
    (二)分类指导,稳妥推进。要坚持因地制宜、典型引导、循序渐进,对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类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违法活动,要准确鉴别,从快从重进行整治打击;对村规民约修订、红白事程序费用标准制订等,要充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实行分类指导,逐步推开。在工作开展中要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引导,不因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引起群众反感和抵触。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深化主动服务,延伸服务链条,落实惠民政策,做好养老就医、社会保障、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
    (三)强化督导,确保长效。紧密结合文明城镇、文明村居、文明单位(校园)、文明家庭创建,深入基层对移风易俗工作进行调查测评,每年研判总结,褒扬先进,对工作不到位、推进慢、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始终把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作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坚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建立和健全相关体制机制,促进移风易俗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