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坑村创建文明乡村公约
发布时间:2017-03-28 15:54:28
一、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本村实际,2017年卫生费每人每年20元。
二、不准村民随地倒垃圾,按垃圾点堆放垃圾,违犯者每次罚款200元。
三、不准在公路边、河道种植青菜等植物,违者每人罚款500元。
四、公路边村民不准拉网,影响村容村貌,违者罚款500元。
五、凡建筑物垃圾一路要载出村外自行解决,违者每车罚款1000元。
六、凡未交卫生费村民,一经举报,每次倒垃圾罚款200元。
党总支
葵坑
村委会
2016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