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的要求
发布时间:2017-07-11 15:08:55
为加强我村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营造整治、有序、和谐、文明的人居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法规与文件要求,各店铺、住户应履行如下环境卫生管理责任:
- 包环境卫生。负责做好责任区范围内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保持责任区内地面无污水杂物,实行垃圾袋装收集;墙面、门(橱)窗、广告无积尘破损;公共设施整洁。
- 包绿化美化。负责维护好责任区范围内的自种花草、树木及绿地绳子良好,修饰整齐;制止攀折或损害花草、树木、花坛和刻划树干等行为。严禁占用绿地;保持市政设施的完好。
- 包容貌秩序。负责维护好责任区范围内的村容镇貌以及经营秩序,任何经营性商品摆放不得超出门闸以外,制止在门外发生影响镇村整体环境和阻碍公共交通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