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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6 10:41:25
  
                                                                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兽医站:
    为了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确保我街道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市《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普动防[2017]1号文)的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街道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定于3月10日至4月10日在辖区内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动物防疫责任
各村务必站在全局高度,准确把握当前动物疫情形势,进一步深刻认识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建立健全免疫、监测、报告、应急处理、检疫监督等工作责任体系,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扎实有效地把推进禽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猪瘟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切实强化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效果
各村要按照《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的要求,督促规模养殖场(户)按有关免疫程序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的免疫工作:要配合“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组织防疫技术力量对辖区内散养畜禽进行全面的集中免疫,免疫率要达到100%,切实做到所有畜(禽)类四不漏,即街道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建立起有效防疫屏障,同时要做好免疫标识和建立免疫档案,于3月10日至4月10日,用一个月时间全面完成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消毒、灭源工作。
三、落实资金,保证免疫工作顺利开展
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蓝耳病疫苗费用由市财政配套资金落实,实行免费供应。各村要配足防疫注射费,解决基层防疫人员的劳务补助;要充分调动村级防疫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免疫工作顺利开展;要防止因无落实防疫资金而造成免疫工作不落实的情况出现。
四、加强督查,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
各村要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疫情监测和防疫措施落实到位;要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加强督查工作,重点检查免疫工作落实、进展及免疫档案建立等情况,对免疫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查明原因以及进行查漏补缺。防疫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街道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全街道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检查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防止动物疫病传入
    街道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管,特别是对外来畜禽类,要严格查证验证,严禁未经检疫或没有检疫证明的畜禽类进入我街道市场有效切断疫病传入我街道的途径;发现病死畜禽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各村要加强消毒灭源工作。政法部门要配合动物防疫部门共同打击逃避检疫、拒不执行强制免疫,以及运输、加工、贩卖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河西居委办事处
2017年3月23日
 
抄报:普宁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