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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保洁员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3-16 10:13:33
 村保洁员管理制度
在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处理和长效保洁工作,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伸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多方参与、层级管理的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出台农村保洁员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保洁员的基本条件、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经费落实和管理办法,并张榜公示,有效解决了农村垃圾处理问题,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作出新的尝试。
    一、保洁员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一定强度的体力劳动。
    3、没有从事其他工作,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开展保洁工作。
4、农村低保户、特困户、(计生二女、独女)困难户在能胜任此职位的,可以优先安排。
    二、保洁员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1、卫生保洁员负责包干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负责村内主要道路、河道塘边、公共场所的日常保洁,确保路面无垃圾、无积水、无堆积物,渠道畅通无淤塞;负责垃圾池、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清洁、管理。
2、负责村主干路责任区内农户生活垃圾的入户收集,根据季节变化,由村委会安排入户收集的时间,每天收集一次,收集率应达到100%。收集的垃圾运至村内垃圾坑,严禁乱烧乱倒。
 3、负责责任区内公共场所、道路、便道及道岸两侧清扫保洁,做到一天一次全面清扫,全天保洁。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做到无塑料袋,无果皮,无纸团,无杂物。
 4、责任区内垃圾坑周围无乱泼乱倒垃圾杂物现象。
 5、保洁员应爱护环卫设施、工具。扫帚一个月配发两把,铁锹一年配发一把,以上工具如有丢失个人负责赔偿。
6、保洁员因事因病不能正常工作,需向村分管领导请假,并自己安排好替工人员。
7、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等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管理制度
    1、对拟聘用的保洁员,要签订合约,明确各自责任和权益。合约一式两份,保洁员、村委会各执一份。
 2、保洁员上岗前需上交本人照片,在村委会的村务公开栏上张贴,使保洁员制度更加公开、透明,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3、清洁卫生必须长期保持良好,决不允许反弹。
4、不定期的环境卫生工作检查,核查保洁员工作落实情况。对三次检查均发现保洁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的,停发保洁员的补贴。
5、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洁员,予以解聘。(1)工作不负责任,无故不协助垃圾装车的;(2)身体状况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3)不接受村民正当监督,经常与农户发生矛盾的。
四、奖惩制度
1、通过检查、抽查等形式对保洁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评合格者年终奖给予全额发放并适当给予奖励。
2、保洁员在责任段内应全面清扫,不彻底的一次扣款10元,问题严重的扣20元。
3、保洁员应坚持全天巡回保洁,经检查发现的路面杂物不得存留30分钟,每发现一次扣5元。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作业,对于清扫、保洁、收运质量较差且教育不改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辞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