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陇镇关于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12-27 14:33:04
为全面推进我镇的文明创建工作,切实解决我镇农村就地焚烧或往江河倾倒生活垃圾的问题,防止垃圾的二次污染,提高我镇环境整体质量,根据《普宁市关于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普市建函〔2016〕8号)精神和《普宁市创建文明城市“九大行动”任务分工表》安排,镇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整治农村垃圾乱焚烧、乱倾倒为主要内容农村环境卫生专项大整治。现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一)近期目标:强化源头治理,坚持联合执法,强化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置的长效机制,彻底清运农村生活垃圾,清理焚烧倾倒死角,切实解决垃圾乱焚烧、乱倾倒的问题。
(二)年度目标:至2016年底,镇级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基本建成;“一村(自然村)一点”、“一镇一站”建设和环卫设备配套应基本完成,并投入正常运作;建立健全收运保洁队伍,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7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达到30%,75%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推动农村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理常态化、市场化运作。
二、工作任务
各村(社区)是农村垃圾乱焚烧乱倾倒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范围内垃圾乱焚烧乱倾倒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工作,合理规划建设完善垃圾收集点,落实区域内垃圾的统一收集等相关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普及严禁违法倾倒、违法焚烧的全民教育,并负责整治和巩固阶段中的日常巡查、监管、处置工作。同时,要根据近期目标和年度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六个有”:
(一)有完备的设施设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及再生资源的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基本完备,数量基本符合要求,运行基本正常,完成“一镇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营,垃圾转运站运行良好,生活垃圾收运车辆不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二)有完善的收运处理体系。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技术模式。处理工艺不存在严重的二次污染,基本无露天焚烧,积极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基本建立镇域统筹方式收集、运输、处理农村生活垃圾。
(三)有稳定的村庄保洁队伍。建立村庄保洁队伍,村庄保洁人员配置满足要求,队伍较为稳定,村庄建立环卫保洁村规民约。
(四)有“四边”保洁方案和机制。建立农村“四边”(村边、田边、路边、河边)常态化治理方案和保洁机制,落实管理责任主体和责任制,环境保洁服务到位,不留卫生死角。
(五)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建立村主要干部亲自抓、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建立农村保洁工作制度、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机制、监督检查常态机制、农村环卫保洁宣传制度。
(六)有长效的资金保障。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经费保障机制,因地制宜通过财政补助、社会帮扶、村自筹、村民适当缴费等方式筹集运行维护资金。建成全面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村庄制定农村保洁经费筹措制度。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6年10月)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根据工作职责,积极开展辖区内垃圾堆场、焚烧、倾倒常发点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排查垃圾来源,焚烧、倾倒时间等基本情况,制定辖区内垃圾乱焚烧乱倾倒整治行动方案,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标语等积极开展宣传发动,为垃圾乱焚烧乱倾倒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
根据垃圾乱焚烧乱倾倒整治方案,深入推进垃圾乱焚烧乱倾倒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并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重点突出典型案件依法有力打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1月至2017年2月)
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垃圾乱焚烧乱倾倒现象的后续管控,落实长效监管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整治成效。
四、工作机制
按照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解决的要求,建立健全三项工作机制:
(一)巡查机制。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全镇范围垃圾乱焚烧乱倾倒的巡查。各村(社区)要安排专门巡查队伍,实行全覆盖巡查,对日常巡查及群众举报的过程中发现有违法焚烧倾倒的情况,要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置,并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举报机制。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并通过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栏、横幅等进行公布宣传,引导群众对垃圾乱焚烧乱倾倒行为的举报。
(三)清运机制。各村(社区)要健全清运队伍的工作机制,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的乱倾倒的垃圾进行及时清运,要特别关注区域内卫生死角的清理。有关单位要对发现的需要清运的垃圾及焚烧废物要通知属地村(社区)及时做好清运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制定垃圾乱焚烧乱倾倒整治方案,建立垃圾乱焚烧乱倾倒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统筹各方力量,明确分管干部,确保整治成效。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下定决心、狠抓落实,确保垃圾乱焚烧乱倾倒整治取得实效。
(二)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专项行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宣传随意焚烧倾倒垃圾的危害性,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取得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监管。各村(社区)要将垃圾乱焚烧乱倾倒专项整治活动纳入年度主要工作内容,实行划片包段责任制,同时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对日常巡查中发现或有举报的地段,加大巡查频率,及时掌握辖区内违法焚烧倾倒垃圾情况,对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实现全路段、全方位治理。
(四)巩固成效。加强对整治后区域环境的后续管控,防止反弹。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把好的措施、做法和经验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督促检查。镇将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各村(社区)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工作通报。对因工作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整治目标
(一)近期目标:强化源头治理,坚持联合执法,强化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置的长效机制,彻底清运农村生活垃圾,清理焚烧倾倒死角,切实解决垃圾乱焚烧、乱倾倒的问题。
(二)年度目标:至2016年底,镇级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基本建成;“一村(自然村)一点”、“一镇一站”建设和环卫设备配套应基本完成,并投入正常运作;建立健全收运保洁队伍,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7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达到30%,75%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推动农村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理常态化、市场化运作。
二、工作任务
各村(社区)是农村垃圾乱焚烧乱倾倒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范围内垃圾乱焚烧乱倾倒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工作,合理规划建设完善垃圾收集点,落实区域内垃圾的统一收集等相关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普及严禁违法倾倒、违法焚烧的全民教育,并负责整治和巩固阶段中的日常巡查、监管、处置工作。同时,要根据近期目标和年度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六个有”:
(一)有完备的设施设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及再生资源的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基本完备,数量基本符合要求,运行基本正常,完成“一镇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营,垃圾转运站运行良好,生活垃圾收运车辆不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二)有完善的收运处理体系。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技术模式。处理工艺不存在严重的二次污染,基本无露天焚烧,积极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基本建立镇域统筹方式收集、运输、处理农村生活垃圾。
(三)有稳定的村庄保洁队伍。建立村庄保洁队伍,村庄保洁人员配置满足要求,队伍较为稳定,村庄建立环卫保洁村规民约。
(四)有“四边”保洁方案和机制。建立农村“四边”(村边、田边、路边、河边)常态化治理方案和保洁机制,落实管理责任主体和责任制,环境保洁服务到位,不留卫生死角。
(五)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建立村主要干部亲自抓、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建立农村保洁工作制度、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机制、监督检查常态机制、农村环卫保洁宣传制度。
(六)有长效的资金保障。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经费保障机制,因地制宜通过财政补助、社会帮扶、村自筹、村民适当缴费等方式筹集运行维护资金。建成全面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村庄制定农村保洁经费筹措制度。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6年10月)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根据工作职责,积极开展辖区内垃圾堆场、焚烧、倾倒常发点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排查垃圾来源,焚烧、倾倒时间等基本情况,制定辖区内垃圾乱焚烧乱倾倒整治行动方案,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标语等积极开展宣传发动,为垃圾乱焚烧乱倾倒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
根据垃圾乱焚烧乱倾倒整治方案,深入推进垃圾乱焚烧乱倾倒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并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重点突出典型案件依法有力打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1月至2017年2月)
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垃圾乱焚烧乱倾倒现象的后续管控,落实长效监管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整治成效。
四、工作机制
按照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解决的要求,建立健全三项工作机制:
(一)巡查机制。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全镇范围垃圾乱焚烧乱倾倒的巡查。各村(社区)要安排专门巡查队伍,实行全覆盖巡查,对日常巡查及群众举报的过程中发现有违法焚烧倾倒的情况,要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置,并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举报机制。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并通过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栏、横幅等进行公布宣传,引导群众对垃圾乱焚烧乱倾倒行为的举报。
(三)清运机制。各村(社区)要健全清运队伍的工作机制,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的乱倾倒的垃圾进行及时清运,要特别关注区域内卫生死角的清理。有关单位要对发现的需要清运的垃圾及焚烧废物要通知属地村(社区)及时做好清运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制定垃圾乱焚烧乱倾倒整治方案,建立垃圾乱焚烧乱倾倒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统筹各方力量,明确分管干部,确保整治成效。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下定决心、狠抓落实,确保垃圾乱焚烧乱倾倒整治取得实效。
(二)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专项行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宣传随意焚烧倾倒垃圾的危害性,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取得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监管。各村(社区)要将垃圾乱焚烧乱倾倒专项整治活动纳入年度主要工作内容,实行划片包段责任制,同时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对日常巡查中发现或有举报的地段,加大巡查频率,及时掌握辖区内违法焚烧倾倒垃圾情况,对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实现全路段、全方位治理。
(四)巩固成效。加强对整治后区域环境的后续管控,防止反弹。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把好的措施、做法和经验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督促检查。镇将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各村(社区)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工作通报。对因工作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