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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太镇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 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12-27 10:45:39
广太镇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
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镇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综合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整合资源、统一建设、规范运作、信息共享、便民高效”的原则,按照“机构人员统一、场所标识统一、流程内容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费保障统一”等“五个统一”的要求,通过有效整合现有各类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的场所、设备、人员、经费等资源,将面向基层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镇、村(居)综合服务平台集中办理,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打造“高效、快捷、便民、惠民”的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
    二、基本原则
(一)资源整合,集约建设。统筹规划,充分整合网上办事大厅、三资监管平台、远程教育、农村电商、金融工作站、网上信访村务政务公开等现有各类资源,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镇和村(居)便民服务中心(室),拓展网上办事系统,建立镇、村(居)网上综合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互联互通。
(二)整体规划,全面推进。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要求,将各部门、各村(居)的公共服务建设项目进行整合,实行整体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标识、资源统筹运作。
    三、工作目标
    至2016年10月底,镇、村(居)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做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系统、有经费”,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率达到80%以上,网上申报办理率达到70%以上,全流程网上办理率达到30%以上。按照“集中、依法、高效、阳光、温馨”的工作要求,以管理和监督相结合、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总体思路,建成市、镇、村(居)纵横贯通、线上线下、上下联动,层次清晰,申报、办理全程代理,做到村民办事不出村,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四、平台建设
    (一)建设要求。
    1、机构设置。公共服务机构由市编制部门按规定要求设置。我镇综合服务中心由分管基层治理工作的副镇长任主任,按照镇级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能,科学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整合优化“七站八所”的工作人员,充实镇级综合服务中心队伍。村级综合服务站主任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兼任,其余工作人员可由村(居)干部兼任,也可整合现有的计生专干、护林员、大学生村官等进入村(居)管理服务队伍。
2、牌子设置。基层公共服务机构按统一格式设置牌子,格式分别为“普宁市xx镇综合服务中心”、“xx镇xx村(居)综合服务站”。牌子由市政管办统一制定标准和格式。
3、办公场所。镇和村(居)综合服务中心(站)的办公面积要基本满足办公需求,其中镇级一般不少于150平方米,村级一般不少于40平方米,按统一标识建设。各村(居)要认真做好办公场所的规划建设,市政府组织验收后给予以奖代补。
4、设备购置。村(居)综合服务站按规定技术标准配备专用电脑(网上办事终端)、高拍仪(扫描仪)、身份证读卡器、打复印一体机、电子监控设备、电子触摸屏查询设备等;镇、村(居)在原有基础上按窗口设置需要相应增加设备的,增加部分由镇、村(居)按规定规格和程序自行购置,市政府组织验收后给予以奖代补。
5、人员配置。各村(居)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设置不少于2人,其中选定1名熟悉电脑技术的作为本村(居)综合服务代办员,负责代村民到镇级综合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并将已办结手续带回村级服务站,再由村级服务站发至申办村民手中。代办员还需负责信息报送、网页维护等工作,保障综合服务站正常运行。代办员一般在本村(居)产生,或可选择聘用阿里电商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基本工资2200元,社保费另计。镇政府根据实际设置1-2名代办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富余人员中调剂解决,负责将各村(居)代办员送达的村民办事资料在镇级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后送市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并将办结手续资料返还各村(居)代办员。
6、交通工具。镇政府配置便民服务车(皮卡车)l辆,每个村(居)统一配置便民服务车(摩托)1辆,并统一喷制“便民”字样。便民服务车由镇、村(居)按规定规格自行购置,市政府组织验收后给予以奖代补。
    (二)建设功能。
    1、PC(电脑)功能模块。
   (1)OA办公系统:将基层现有的公共服务资源,如网上办事大厅、三资监管平台、远程教育、农村电商、金融工作站、网上信访、村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等进行充分整合,将原来一种服务一条线路整合成全市一条线路,由这条总线路出发,建设统一的农村公共服务信息化集成系统,形成全市性的大局域网,保障各服务线路的互联互通,实现事项办理、三资管理、培训、公文发送、公文传阅和项目审批等工作的无纸化办公和信息化管理。
    (2)政务服务:
  ①“现场受理、办结、出证”功能:对于资料齐全,在职权范围内可现场受理、办结、出证的,要求现场受理、办结、出证。
②“全程代办”功能:村(居)综合服务站按要求配备代办员。对于不能现场办理且不需要申请人在场的事项,申请人委托代办员全程代办;需要申请人在场的事项,由代办员带申请人协同办理;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群众,代办员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原则上,代办员代办镇、县两级范围可办理事项)。
③“网上办事”功能:村(居)综合服务站推行网上办事。各村(居)应接入镇、市网上办事系统,参照镇级便民服务中心模式,按照统一流程进行管理监督。对各村(居)应开具的证明、审核事项进行审核,并可实时通过模板打印出纸质证明或向村民提供电子图片版证明(当村民不在场时),还支持进行对不同环节审核结果的查询。
    ④“网上代申办”功能:村(居)综合服务站设置“网上办事终端”,由工作人员协助群众通过“网上办事终端”完成自助办事。
  (3)农村电子商务:主要是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大量的多元化信息服务,对普宁市农村基层网上农贸市场、数字农家乐、特色旅游、特色经济和招商引资等内容进行宣传推介。同时链接淘宝、京东等大型网购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的平台导航跳转端口。探索由代办员负责村民的网上代购工作。
    2、APP(手机)功能模块。
   (1)普宁之家。包括当地动态、热点资讯、停水停电和收费调整等便民公告。由相关单位按照相应的权限进行信息发布和更新。用户可采用游客身份或真实身份进行浏览、评论。
   (2)网上办事。包括主页、常办事项和地域,主页是转接到普宁市网上办事大厅,为群众提供方便的办事平台跳转端口。地域分类是链接到镇级网上办事站和服务事项,各乡镇场街道页面附有二维码,有需要的用户可以扫描进入,浏览该乡镇场街道和村(居)的相关资讯。用户登录时,系统会自动识别并跳转到其注册时所填写的镇别,用户也可以手动切换到其他乡镇场街道;用户使用游客身份时.系统会显示所有乡镇场街道,供用户选择。对开具无房产证明、计生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和残疾人证等常见事项,提供多种事项的流程咨询和在线预约服务。用户选择所需办理的事项,提供多种事项的流程咨询和在线预约服务。用户选择所需办理的事项后,可以了解该事项的办理流程和需提供的材料、在线预约服务时要按要求填写预约信息,可实现申请材料的在线上传。
   (3)便民咨询。包括天气状况、空气指数、交通出行、万年历、快递、常用电话、教育、医疗、区号、手机归属地、求职信息查询等内容,主要为用户提供日常生活信息的查询服务。
(4)12345热线。这是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投诉举报、求助维权的政务热线平台。用户必须采用真实身份进行登录后,才可进行在线咨询、投诉、举报和求助。由热线平台对收到的问题进行智能分类,并依据知识库的信息资源,对各类问题及求助、投诉和建议,及时转交相关乡镇场街道、部门及时调处并回复市民,同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12345热线平台。
    (5)市民网页。包括城市服务、公积金、医保金、养老金、个人信用、健康档案、身份证查询等服务。城市服务可跳转至微信城市服务,这是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在微信上提供的民生服务,实现“一个入口,多种服务”。用户必须采用真实身份进行登录,选择要查询的项目,按照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
    (6)生活服务。包括生活缴费、充电话费、美团外卖、二手交易、司法求助等内容。整合便民资源,与收费企业联手打造在线缴费平台,以微信支付、银行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提供交电费、水费、宽带费、固话费和交通违章费等日常生活缴费服务。同时,接入美团外卖、二手交易和司法求助平台,做用户的生活顾问,为用户提供方便的生活咨询、法律服务信息。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
    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是全面创新基层治理、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镇政府成立由镇长赖基宏任组长,副镇长王东红、镇委委员陈敏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广太镇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财政所,由副镇长王东红兼任办公室主任,周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指导、协调平台建设日常事务。镇综合服务中心由副镇长王东红任主任,镇委委员陈敏任副主任。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成立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时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兼任村(社区)综合服务站主任,负责村级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
 (二)落实任务分工。
     镇政府:负责本地综合服务中心的办公场所建设、设备购置、人员配置以及资源整合等工作,做好镇、村两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工作,保障镇级综合服务中心正常运转。
   镇财政所:负责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的总体协调组织落实工作,将平台建设资金和运转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的舆论监督,多渠道、多形式做好群众宣传工作。
 村(居)委会:负责本村(居)综合服务站的办公场所建设、设备购置、人员配置以及资源整合等工作,集中受理村(居)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受理代办镇、村两级职责范围内的公共服务事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建设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是我镇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监督问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村(居)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抓,确保公共服务平台顺利运行并发挥作用。
(二)加强领导,协作配合。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镇、村两级要指定专职干部负责建设及管理日常工作,推进公共服务平台规范运作。
 (三)统筹规划,扎实推进。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资源整合,集约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规划,不搞花架子,不重复建设,扎扎实实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实实在在将其建成“代理代办、即到即办”的便民服务窗。
    (四)落实经费,保障运作。  
    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实行以奖代补。对平台建设任务按时完成的,市政府组织验收后对各村(居)进行奖励补助,每个村(居)奖励补助3万元,并按户籍人口每人每年6元的标准,落实平台日常运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其中2元纳入镇级平台考核基金、4元纳入村级平台考核基金,并根据各村(居)提供公共服务的内容和质量等考核因素拨付资金。
(五)广泛宣传,加强培训。
 通过召开动员和培训会,层层落实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在有线电视、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全社会关注、支持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电子政务及操作规程等内容,切实提高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能力,确保各级公共服务平台快捷、高效运行。
 (六)强化督导,狠抓落实。
    镇委、镇政府将把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建设,决不能马虎应付。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上下联动,迅速推进,狠抓落实,确保平台建设顺利完成、畅通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