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太镇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6-12-27 10:11:13
广太镇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防灾减灾避灾的程序,做好山洪灾害防御与处置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防御山洪灾害工作,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救灾先救人”的原则,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广东省防洪条例》、国家水利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1.3编制原则
在市三防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防汛抗洪抢险的水平,千方百计确保全镇防洪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广泛发动群众,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因素参加山洪灾害的防治工作。
2 基本情况
2.1社会经济和自然地理
广太镇位于普宁市东部,离城区25公里。镇境内面积37.3 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333亩,林地面积12.73平方公里,全镇 21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共10050户,5.8万人。四季变换明显,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570毫米,极端最高气温40℃,极端最低气温为0℃,区域内的洪水主要是峰面雨和台风雨 形成,以前为主多发于5至9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76%。境内有洪阳河、 (河流),流经 潮来港、湖内、富儿、黄叶、冯厝、石潭村,区域内历史最高流量75m3/s,历史最高水位2.2米。(祥见表A1)
2.2山洪灾害概况
分析暴雨致灾的原因,自然因素地形地势是最基本条件,是导致山洪灾害的内因,高强度或连续降雨是外因,主要归纳有以下几点:一是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不统一,没有形成系统的防洪工程体系;二是地形地势条件所致,易发生暴雨汇流后的洪水灾害;三是基础设施薄弱,防灾能力低;四是河道行洪不畅,洪道淤积严重,易就地起洪;五是防洪意识淡漠,避灾意识不强,一旦发生洪水往往产生重大灾害损失;六是上下的防汛信息不畅,突发性洪灾应急抢险措施不及时;七是气象服务网络向乡镇延伸不够,缺乏局地预报服务。
山洪灾害主要表现为山体滑坡、泥石流和溪河洪水泛滥造成的经济财产损失,山洪灾害一般表现为局部性和插花性的空间特点及骤发性和阵发性的时间特点。(祥见表A2)
2.3危险区、安全区划分
(1)危险区划分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①已明显变形、裂缝可能产生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受严重威胁的区域。②含有软弱夹层的顺向坡,坡度大于岩层倾角,且岩层倾角大于15度的陡坡,可能产生滑坡影响的区域。③处于各流域历来易受洪水淹没的区域。
(2)安全区划分
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各村(居)要根据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气候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等,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合理划分危险区、安全区。(祥见表A3)
3 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三防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全镇的抗洪抢险工作,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对全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地址设立在水利所,电话:2421387。在汛期期间(4月15日—10月15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镇指挥部由赖基宏任总指挥,许肖勤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镇属各单位及各管理区干部负责担任,按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共同协作,做好抗洪抢险工作。
3.1镇三防指挥部成员主要组成。(祥见表A4)
3.2防汛职责
(1)总指挥,副总指挥
负责全镇抗洪抢险期间重大事项,向市委、市政府、市三防指挥部汇报全镇灾情以及防御工作情况。
(2)镇三防办公室
汛期期间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密切关注本区域的水情、雨情、风情,向市三防汇报全镇灾情以及防御工作情况。
(3)水利所
负责组织全镇抗洪抢险及技术指导,督促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落实等,并做好调控、调度工作等。
(4)镇武装部
负责组织民兵的抗洪抢险工作,及协助派出所积极参与抗洪抢险,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
4 预警机制
4.1报警方式
各防洪工程管理员是全镇水利工程报警人员,负责对全镇突发性水灾害等防汛监报。
(1)根据上级三防部门指示;
(2)根据县(市)级三防办、气象部门分析的预测预报;
(3)根据地方特点,乡镇会商结果;
(4)根据所属行政村(居民委员会)的实际发生情况汇报;
4.2预警级别
灾害预警级别按洪水灾害情况,影响程度等划分为三个级别;I级(严重),II级(较重),III级(一般):
(1)当1小时降雨量大于75mm,3小时降雨量大于125mm, 24小时降雨量大于200mm,水位大于2m时为I级预警;
(2)当1小时降雨量大于50mm,3小时降雨量大于100mm, 24小时降雨量大于175mm,水位大于1.5m时为II级预警;
(3)当1小时降雨量大于30mm,3小时降雨量大于75mm, 24小时降雨量大于150mm,水位大于1m时为III级预警.
4.3应急响应
抗洪抢险工作由镇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出现洪水灾害或险情时,在第一时间对事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同时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报告上级三防指挥部。
(1)当实测降雨量l小时超过50毫米,3小时超过100毫米和24小时超过200毫米时,须立即将有关资料报送市三防指挥部,并通知有关的村委会,组织三防成员队伍进行山洪灾害巡查。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200毫米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确实有滑动趋势时或出现泥石流时。由当地三防指挥机构及时发出报警。对紧急转移群众做出决策,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时,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3)当连续降暴雨或大暴雨时,出现山洪暴发、泥石流时,应立即做好山边屋或危房群众的转移工作,或出现水淹时水边屋的群众,应立即做好转移准备工作。
5 转移安置
各村(居)要确定辖区内需要转移的范围,明确转移的人员及转移人员结构。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转移应以集体、有组织的转移为主,临时邻里互助为辅。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应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确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对拟定的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要事先做好安全评估,确保安全),转移路线应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地带。对受山洪灾害威胁的人员和受灾人员,要动员搬迁避让,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转移安置工作采取镇、村(居)、组干部层层包干责任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祥见表A5)
6 抢险救灾
6.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6.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6.3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6.4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
6.5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
6.6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7 保障措施
7.1 汛前检查
汛前,各村(居)、各单位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山洪影响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登记造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重点区域、工程设施安排专人负责,发生暴雨洪水时做好巡查、监测。
7.2宣传培训及演练
(1)要利用会议、广播、墙报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预案内容。
(2)组织山洪影响区域群众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3)组织开展山洪应急预案实战演练。
7.3纪律
根据《广东省防洪条例》规定,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为全省汛期。在此期间,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一是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二是严格请销假制度,村(居)两委主干遇灾害性天气需外出的必须向镇党政主要领导请假;节假日遇灾害性天气,镇、村(居)两级干部必须执行上级要求,坚守工作岗位。三是各山洪影响区域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值守制度,认真履职。
8 附件
附件:表A1 区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
表A2 历年山洪灾害损失统计表
表A3 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表A4 镇三防指挥部成员主要组成
表A5 转移安置和避险地点
广太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1日
表A1 区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
注 :县级预案细化到乡 (镇 );乡 (镇 )级预案细化到村、组;村级预案细化到户 ,可不填地区生产总值”
表A2 历年山洪灾害损失统计表
表A3 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表A4 镇(场、街道)三防指挥部成员主要组成
注明:职务填总指挥、副总指挥、组长、成员和技术负责人,工作单位职务按实填写。
表A5 转移安置和避险地点
转移原则: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重点是就近选择安全避险点(包括安全坚固的民宅、学校及村委会等)。
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防灾减灾避灾的程序,做好山洪灾害防御与处置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防御山洪灾害工作,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救灾先救人”的原则,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广东省防洪条例》、国家水利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1.3编制原则
在市三防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防汛抗洪抢险的水平,千方百计确保全镇防洪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广泛发动群众,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因素参加山洪灾害的防治工作。
2 基本情况
2.1社会经济和自然地理
广太镇位于普宁市东部,离城区25公里。镇境内面积37.3 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333亩,林地面积12.73平方公里,全镇 21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共10050户,5.8万人。四季变换明显,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570毫米,极端最高气温40℃,极端最低气温为0℃,区域内的洪水主要是峰面雨和台风雨 形成,以前为主多发于5至9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76%。境内有洪阳河、 (河流),流经 潮来港、湖内、富儿、黄叶、冯厝、石潭村,区域内历史最高流量75m3/s,历史最高水位2.2米。(祥见表A1)
2.2山洪灾害概况
分析暴雨致灾的原因,自然因素地形地势是最基本条件,是导致山洪灾害的内因,高强度或连续降雨是外因,主要归纳有以下几点:一是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不统一,没有形成系统的防洪工程体系;二是地形地势条件所致,易发生暴雨汇流后的洪水灾害;三是基础设施薄弱,防灾能力低;四是河道行洪不畅,洪道淤积严重,易就地起洪;五是防洪意识淡漠,避灾意识不强,一旦发生洪水往往产生重大灾害损失;六是上下的防汛信息不畅,突发性洪灾应急抢险措施不及时;七是气象服务网络向乡镇延伸不够,缺乏局地预报服务。
山洪灾害主要表现为山体滑坡、泥石流和溪河洪水泛滥造成的经济财产损失,山洪灾害一般表现为局部性和插花性的空间特点及骤发性和阵发性的时间特点。(祥见表A2)
2.3危险区、安全区划分
(1)危险区划分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①已明显变形、裂缝可能产生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受严重威胁的区域。②含有软弱夹层的顺向坡,坡度大于岩层倾角,且岩层倾角大于15度的陡坡,可能产生滑坡影响的区域。③处于各流域历来易受洪水淹没的区域。
(2)安全区划分
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各村(居)要根据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气候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等,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合理划分危险区、安全区。(祥见表A3)
3 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三防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全镇的抗洪抢险工作,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对全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地址设立在水利所,电话:2421387。在汛期期间(4月15日—10月15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镇指挥部由赖基宏任总指挥,许肖勤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镇属各单位及各管理区干部负责担任,按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共同协作,做好抗洪抢险工作。
3.1镇三防指挥部成员主要组成。(祥见表A4)
3.2防汛职责
(1)总指挥,副总指挥
负责全镇抗洪抢险期间重大事项,向市委、市政府、市三防指挥部汇报全镇灾情以及防御工作情况。
(2)镇三防办公室
汛期期间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密切关注本区域的水情、雨情、风情,向市三防汇报全镇灾情以及防御工作情况。
(3)水利所
负责组织全镇抗洪抢险及技术指导,督促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落实等,并做好调控、调度工作等。
(4)镇武装部
负责组织民兵的抗洪抢险工作,及协助派出所积极参与抗洪抢险,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
4 预警机制
4.1报警方式
各防洪工程管理员是全镇水利工程报警人员,负责对全镇突发性水灾害等防汛监报。
(1)根据上级三防部门指示;
(2)根据县(市)级三防办、气象部门分析的预测预报;
(3)根据地方特点,乡镇会商结果;
(4)根据所属行政村(居民委员会)的实际发生情况汇报;
4.2预警级别
灾害预警级别按洪水灾害情况,影响程度等划分为三个级别;I级(严重),II级(较重),III级(一般):
(1)当1小时降雨量大于75mm,3小时降雨量大于125mm, 24小时降雨量大于200mm,水位大于2m时为I级预警;
(2)当1小时降雨量大于50mm,3小时降雨量大于100mm, 24小时降雨量大于175mm,水位大于1.5m时为II级预警;
(3)当1小时降雨量大于30mm,3小时降雨量大于75mm, 24小时降雨量大于150mm,水位大于1m时为III级预警.
4.3应急响应
抗洪抢险工作由镇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出现洪水灾害或险情时,在第一时间对事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同时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报告上级三防指挥部。
(1)当实测降雨量l小时超过50毫米,3小时超过100毫米和24小时超过200毫米时,须立即将有关资料报送市三防指挥部,并通知有关的村委会,组织三防成员队伍进行山洪灾害巡查。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200毫米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确实有滑动趋势时或出现泥石流时。由当地三防指挥机构及时发出报警。对紧急转移群众做出决策,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时,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3)当连续降暴雨或大暴雨时,出现山洪暴发、泥石流时,应立即做好山边屋或危房群众的转移工作,或出现水淹时水边屋的群众,应立即做好转移准备工作。
5 转移安置
各村(居)要确定辖区内需要转移的范围,明确转移的人员及转移人员结构。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转移应以集体、有组织的转移为主,临时邻里互助为辅。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应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确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对拟定的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要事先做好安全评估,确保安全),转移路线应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地带。对受山洪灾害威胁的人员和受灾人员,要动员搬迁避让,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转移安置工作采取镇、村(居)、组干部层层包干责任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祥见表A5)
6 抢险救灾
6.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6.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6.3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6.4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
6.5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
6.6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7 保障措施
7.1 汛前检查
汛前,各村(居)、各单位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山洪影响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登记造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重点区域、工程设施安排专人负责,发生暴雨洪水时做好巡查、监测。
7.2宣传培训及演练
(1)要利用会议、广播、墙报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预案内容。
(2)组织山洪影响区域群众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3)组织开展山洪应急预案实战演练。
7.3纪律
根据《广东省防洪条例》规定,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为全省汛期。在此期间,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一是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二是严格请销假制度,村(居)两委主干遇灾害性天气需外出的必须向镇党政主要领导请假;节假日遇灾害性天气,镇、村(居)两级干部必须执行上级要求,坚守工作岗位。三是各山洪影响区域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值守制度,认真履职。
8 附件
附件:表A1 区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
表A2 历年山洪灾害损失统计表
表A3 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表A4 镇三防指挥部成员主要组成
表A5 转移安置和避险地点
广太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1日
表A1 区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
镇(场、街道)名称 | 土地面积 (km2)) |
人口 (人) |
耕地面积 (亩) |
地区生产总值(万元) | 粮食总产量(t) | 固定资产 (万元) |
表A2 历年山洪灾害损失统计表
日期 | 灾害类型 | 发生地点 | 受灾人数(人) | 受灾面积(亩) | 死亡人数(人) | 倒塌房屋(间) | 经济损失(万元) | 最大降雨量(mm) | 时段降雨量 (mm) |
表A3 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乡(村、组) 名 称 |
人 口(人) | 户 数 (户) |
耕地面积(亩) | 房 屋 (间) |
固定资产(万元) | 备注 |
表A4 镇(场、街道)三防指挥部成员主要组成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职务 | 工作单位职务 | 工作与家庭电话 | 手机 |
表A5 转移安置和避险地点
村名称 | 转移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避险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