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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环境卫生保护村规民约
发布时间:2016-12-14 10:28:03
 为响应市、镇党政的号召,改善我村的卫生及生态环境面貌,美化村容村貌,使大家拥有一个清洁优美的居住环境,寨洋村两委决定进一步加强卫生、生态环境的创建工作,特制定以下公约:
一、全村村民有保护环境卫生的义务,并对有污染、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举的权利。
二、全村村民要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要积极关心支持和参加环保工作,自觉提高环保意识,遵守有关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三、全村各凉果厂等企业进行宣传环保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指定污水畜污池的建设,确保污水不漏、不泄、不排,将污水运输到指定的处理厂进行科学处理。
四、各村民要实行清洁养殖,做到人畜分离,并自觉做好家畜卫生防疫工作,对病死的家畜要远离村民作无害化深埋,对禽畜便粪进行化粪池净化,做到无污染处理,不得任意流至田坎、沟渠、溪流等。
五、各村民要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公共场所的清洁,公路两旁不准乱扔垃圾、堆放杂物,确保公路村道卫生清洁畅通。
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
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留卫生死角,不乱堆乱放杂物,不在人行道上倒污水,不随地大小便,村民必须将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要服从保洁员的管理,养成讲究卫生的好习惯。
八、不损坏各种树木、林苗、绿地、观赏花卉等公共设施,积极参加绿化植树活动,不得随地乱涂乱画,乱黏贴小广告等,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九、自觉遵守公共卫生,使卫生创建经常化、制度化,严格执行 “门前三包”制度,生活垃圾做到日积日清,做到干净整洁,环境优美。
十、成立村环境卫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周进行卫生清理及检查,为了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利于监督,特向村民每月每户收取10-50元的保洁费,专项收支,用于环境卫生整治。
十一、违反规约的轻者给予警告、教育,并责令整改,酌情罚款50-200元,对情节恶劣的,给予2000元以上罚款,并按有关治安条例处理。
以上公约,请大家认真遵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