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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
发布时间:2016-12-13 16:42:12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
 
 一、村干部任期内应做到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及各项规定;应作风民主、坚持民主决策和管理;应勤政廉洁,关心集体,不以权谋私;应办事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平等待人,不徇私情。
二、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
三、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一事一议”筹资、政府发放到村到户的各项补贴资金和物资等事项。
四、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由镇经管站和统财科负责,本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参与,审计结果及时公布。
五、查出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多吃多占、铺张浪费的,必须如数退赔;有违纪情节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