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进入新时代,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使命任务更加光荣,军队和军人的荣誉更加崇高,“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成为社会的共同呼声和实际行动。参军报国,既是我们每一位适龄青年应尽的光荣义务,也是人生为数不多的宝贵机遇,朋友们,为了让大家更加详细了解参军入伍的国家有关政策、条件和程序方法,我们给大家写下这封信,希望对大家抓住时机实现自己的从军梦有所帮助。
一、征集对象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新生、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
女兵: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二、时间安排
1月10日开始,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性高中(合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准备报名参军的,也应完成兵役登记,未进行兵役登记的将无法进行参军报名和大学入学,市征兵办要求3月1日前在校生完成登记、4月1日前其他人员完成登记;应征报名自1月10日至8月5日;8月1日起展开征兵体检、政治考核工作;9月1日批准入伍并展开役前集训;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三、基本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男性: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身高158cm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具体体检、政治考核标准以全国征兵网公布内容为准。
四、待遇
服义务兵役期间,按国家和军队统一规定逐月领取生活津贴,退伍时领取退伍费和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社会养老保险金。同时,凡在我市户籍所在地入伍的城乡义务兵,其家庭享受2年优待金每年10800元。在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优先定兵入伍、优先选择入伍去向等)基础上,根据掲民〔2018〕96号文件精神,入伍时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包括往应届毕业生、在校生、新生)的,其家庭在享受当年优待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下列标准增发一次性优待金:属在校生或新生的,一次性增发3000元;属专科毕业生的,一次性增发6000元;属本科毕业生的,一次性增发次性増发8000元;属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一次性增发次性増发10000元。
对到新疆、西藏等军队确定的高原、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其家庭在享受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年增发不低于20000元的优待金。
义务兵服役期间个人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者优秀士兵的,其家庭在享受当年优待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下列比例增发次性优待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200%;获得军队战区级单位投予荣誉称号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150%;立一等功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100%;立二等功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60%;立三等功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30%;获得优秀士兵的,増发当年优待金的15%;一年内多次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者优秀士兵的义务兵,按其当年所获得的最高等级奖励的一次性增发优待金比例,增发一次性优待金。
请大家及时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了解其他详细征兵政策、办理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祝广大青年朋友们在新的一年里万事如意、心想事成!
中国人民解放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