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坑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内容
发布时间:2018-10-19 09:00:30
建立村级监督委员会,有利于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有利于强化党员群众对村“两委”干部的监督,有效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村干部勤政廉洁。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之间是主要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职权。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学习,互相团结,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村情实际,村务监督委员会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监督:
- 村务决策和公开情况。主要是村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村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
- 村级财产管理情况。主要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代行管理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村级其他财务管理情况。
- 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主要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预决算、建设施工、质量验收情况。
- 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支农和扶贫资金使用、各项农业补贴资金发放、农村社会救助资金申请和发放等情况。
-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主要是建设文明乡风、创建文明村镇、推动移风易俗,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执行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