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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坪村殡葬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03-15 15:39:14
 大坪村殡葬管理规定
 
近年来,随着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社会上丧葬活动中铺张浪费、迷信低俗、扰民乱市等不文明现象仍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风气,给群众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为进一步革除丧葬陋习,遵循公序良俗,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全面树立文明殡葬,推进社会文明新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经大坪村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特制定本规定。
一、成立大坪村红白理事会,负责本村丧葬事宜。 在坚持尊重习俗、庄严文明的前提下,缩短丧事时间,简化丧事内容,避免铺张浪费、大操大办,让群众办丧事少受罪、少花钱。
二、严格执行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实行火葬,严禁土葬,杜绝骨灰违规二次土葬造坟。提倡将骨灰集中统一撒散、深埋,不留坟头;提倡花葬、树葬、草坪葬和海葬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把更多的人类赖以生存土地留给子孙后代,造福人民。
三、殡仪活动不搞丧葬陋习,崇尚科学,不乱搭灵堂灵棚,灵堂摆设简朴,适当控制花圈数量,治丧时间尽量缩短,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有特殊情况须3天以上者,须经红白理事会批准同意。
四、买水、报地头不请锣鼓班、仪仗队,出殡送葬时,不请仪仗队,除潮汕民俗的锣鼓班外,不请其它文化艺术团体、或出现其它形式的活动。
五、送葬队伍除接送亲人到火葬场的必要车辆外,不准车队参与出殡。
六、不在出殡沿线沿途燃放爆竹、礼炮,不乱撒纸钱,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产、生活,用简朴、生态、环保、文明的方式举办丧葬活动,自觉维护人居环境。
七、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酒席数量,治丧期间,只做出殡“食清净”午席,其余时间一律从简,不准办桌。
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由红白理事会给予批评教育、全村广播通报批评、到公厅祠堂向红白理事会做检讨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