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8 16:32:01
各位村民:
为进一步做好我村环境卫生管理,深入推进七贤美丽乡村建设,切实保证环卫事业的资金全投入,确保农村环卫保洁工作落实到实处,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净、洁、美”和谐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素质及健康水平,建设幸福七贤,经两委会讨论研究,特制订环境卫生管理费指导性征收标准,现有关各项通知如下:
特此通知
七贤村民委员会
2018年12月28日
为进一步做好我村环境卫生管理,深入推进七贤美丽乡村建设,切实保证环卫事业的资金全投入,确保农村环卫保洁工作落实到实处,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净、洁、美”和谐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素质及健康水平,建设幸福七贤,经两委会讨论研究,特制订环境卫生管理费指导性征收标准,现有关各项通知如下:
- 环境卫生费征收范围:
- 环境卫生费指导性收取标准:
- 本村人口每年每人收取卫生垃圾费二十五元。
- 凉果厂每间每月100-300元(不含废料废品)。
- 士多店、医疗站每间每月二十元(不含医疗器材废料废品)。
- 其它环卫服务对象或垃圾量异常的对象按产生垃圾具体收取。
- 收取办法:由所在村民小组负责征收。
- 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七贤村民委员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