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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8-09 11:19:34
 一、财务开支审批原则,社区集体经济开支审批坚持实行联章联签审批原则,限额授权于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负责人审批,同时还建立财务监督小组。
二、财务开支审批程序
1、经办人出具合法的开支原始凭证,注明事由、用途、时间、并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的亲笔签名。
2、财务主管人审批时,要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并把好经手人、联签人签字关。
3、出纳在支付时要把好经手人、审批人及限额审批关,对不符合的不予支出。
4、须经财务监督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盖章入账。对有疑问的发票,经手人及审批人在居民代表大会上作出说明;经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方可入账。
5、对于各项出差及购物人员的暂接款,必须在一个星期内结清。
 
  • 财务开支审批责任
社区财务负责人对超限审批而造成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严重混乱,集体资产损失重大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 财务公开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由居委会主任主管,实行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
2、财务人员要做到收支月结月清,定期公布,接受居民监督。
3、每年由居委会主任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一年收支情况和明年预决算,接受居民监督。
4、社区集体投资项目,必须经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