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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议事制度
发布时间:2019-01-01 13:36:36
 民主议事制度
 
一、议事原则
1、坚持加强党的领导的原则。村民委员会,支持和保证村委会按照法律充分行使职权。村委员会在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时,必须有利于加强对工作的进行。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村委会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两委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依靠群众,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讨论。
3、坚持依法依章办事的原则,两委讨论重大工作,提出工作方案特别是商议需提交村委会代表会议通过决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有利于村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议事内容
1、村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两委任期工作目标。
3、重大工程建设、及绿化建设。
4、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方案或需提请上级和政府解决的事项。
5、村务管理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议事程序
第一步:凡涉及上述内容的事项,均召开会议,由村委会主任主持,两委及全体成员参加,就所议事项形成基本意见。
第二步:村委召开村民大会,由村委会主任主持,就两委会议形成的基本意见进行充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达成共识。
第三步:需由村民会议决定的事项,再由村委会召开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任主持,村民代表依法审议,作出决定。
四、议事要求
1、议事会议的召开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会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然后在会上集体讨论研究,作出决议。
2、议事会上讨论时,每个与会同志既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又要做到不作无原则的争论,不作无根据的发言,不武断地否定别人的意见。
3、讨论议题进行决策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如对讨论重大议题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应暂缓作出决议,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意见取得一致后,再另作决议。
4、与会同志必须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泄露会议机密。
5、每次议事会议都要有会议记录。
五、决议执行
1、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议事会议作出的决议。个人若有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无权修改或否决。
2、参加会议成员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围绕集体作出的决议,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得推诿、拖拉。
3、要及时掌握集体决议的实施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茅坪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