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村级组织运作 >>自治组织运作 >>村(居)务公开 返回列表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18-10-19 10:18:40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倡议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当前,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我市各地各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进一步依法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向广大市民倡议:
让我们一起积极行动起来,拿起您手中的法律武器,发挥法治力量,及时发现、检举、揭发、控告下列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
第一类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第二类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第三类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乡霸”、“村霸”、“地霸”等黑恶势力。
第四类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第五类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第六类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卖强买、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第七类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深挖幕后组织者、操控者、经营者。
第八类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第九类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第十类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您可通过拔打110举报电话的方式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的线索。如发现有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可拨打纪委监察委举报电话12388进行举报。
对举报、提供线索的热心市民,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