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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 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3 10:04:23
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
有关事项的通知
城外居委会居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洪阳镇已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镇安排我社区的信息采集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下午和12月20日,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信息时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一)身份证;
(二)户口簿;
(三)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
(四)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计、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
(五)烈土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
(六)立功受奖证件;
(七)其他所需要材料或证明。
 
洪阳镇城外社区居委会
2018年11月22日